第142節(2 / 5)

說:“珠珠媽媽給我的,說是讓我上大學用的。”

李桂芳很自然的就從毓秀手裡將錢接了過來,把上頭的橡皮圈拿掉,飛快的數了數:“足足二百塊,這下夠了。”順手將錢往兜裡一揣,李桂芳滿臉的輕鬆,“我原先還在想呢,叫你帶多少錢合適,還特地找人輾轉問了下,說是兩年前甄卓凡上大學帶了一百五十塊,大學裡別的開銷倒是沒有,就吃吃喝喝,一天三頓要是都在學校食堂裡吃,每個月六塊八塊就夠開銷了,小姑娘吃得少大概要更省一些。算上別的日用品,一年下來怎麼著一百塊也夠開銷了,剩下的足夠路費了。”

北上的路費不便宜,算上汽車票火車票,哪怕不吃不喝,也得起碼三十塊。這還是最近兩年路費便宜了,要是擱在八十年代初,只怕還要更貴。

本來“衣食住行”,行就是最貴的,以前出門還要介紹信呢,也差不多是最近幾年才省卻的。不過,像毓秀這種上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就是最好的介紹信了,能省不少事兒。

李桂芳盤算了一會兒,又道:“回頭我給你兌些零散的錢,路上坐車買票,或者你想吃個啥,就用分分角角的錢來付。這二百塊我給你縫到厚棉衣裡頭,你路上千萬別碰,等到了首都要用的時候再去拆,不用就別管它,只記好了不要拿去洗。記住了沒?”

“記住了。”毓秀點頭應道。

眼見毓秀應聲,李桂芳仍然還是有些不放心。這也沒法子,誰讓他們村處於以前紅太陽公社的中間位置,小學那會兒就不說了,就是後面上了初中、高中,因為離得不是特別遠,哪怕學校裡是提供住宿的,那毓秀也一天都沒住過。擱在以前,李桂芳覺得挺好的,回家住方便省事不說,還省錢呢。可眼瞅著毓秀馬上就要離家北上了,她心裡就輕鬆不起來了。

在李桂芳心目中,毓秀還是個孩子呢!哪怕村裡不少像毓秀這個歲數的小姑娘都已經在相看人家了,甚至擱在以前,都可以嫁人生娃了,可李桂芳還是拿她當個小孩兒看。

咋想都不放心,她索性又道:“我還是找塊油布給你包起來吧,省得你回頭渾忘了。”

“奶!”毓秀忽的想到一個事兒,“珠珠媽媽叫我別自個兒去買票,讓到時候跟卓凡哥哥一起走,還說路上有個照應,心裡踏實。”

“對哦,甄卓凡也是在首都,他那個學校離你那頭近不?”李桂芳停了腳步,回頭問道。

“我也不知道,可珠珠媽媽說是門對門的,還說回頭讓卓凡哥哥把我送到學校裡。”毓秀有一說一,不過她也知道周萍先前同她說的話裡頭,有很大一部分是不適合讓李桂芳知道的,不為別的,毓秀本能的感覺,要是叫她奶知道,保不準她奶就會傷心了。

所以還是別說了吧。

“那行,這下我可省事兒了。回頭給你準備一些零錢,分分角角塊塊的都弄一些,再給你煮些雞蛋帶上。對了,餅乾這玩意兒好,放得住,到時候多帶一些。我再想想還缺啥……”李桂芳說著說著,突然想起一個事兒,“毓秀你可記住,珠珠媽媽給你錢這個事兒,不要告訴別人。”

這要是叫別人知道了,還不得罵她?罵毓秀?

好在,同樣的話,從周萍口中說出來,跟在李桂芳嘴裡過了一遍,那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起碼對毓秀而言是這樣的。

“我記住了,絕對不告訴任何人。”毓秀點了點頭。

“那行吧,你接著看書,困了累了就回屋打個盹。我去給你縫衣服。”本來縫衣服這種事情該是拿到屋簷底下來做的,畢竟李桂芳年歲也不輕了,不說老眼昏花吧,這針線活兒的確有些考驗她了。可關係到錢,她還真就沒法子了,只能趁著如今天光亮,趕緊回屋拿針線把錢死死的縫到了棉衣裡,這活兒還不能交給別人去做,可把久不做針線活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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