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覺得有些理虧的,二則還是甄家沒真正動手。等緩了一夜之後,想起昨個兒的事情,他們還是有話說的。就覺得吧,苗家也沒虧待那倆非親生的,甚至比對自個兒親生的都還要好,就算甄家不領情也不能記仇吧?再就是,來弟的態度也讓人很不舒服,看看毓秀,再瞧瞧來弟,簡直就是白眼狼一枚。
偏巧,甄討厭帶著兒媳婦領著孫女出門了,她是打算帶新認回來的孫女去鎮上裁布做衣裳的。想著自家的心肝寶貝兒啊,叫苗家偷去了也沒珍惜,從小到大愣是沒穿過一回新衣服,多可憐喲!要知道,甄美在甄家時,也就是小時候老撿甄珠穿不下的衣裳穿,可長大以後就沒再穿過,因為不合身啊!
甄討厭都想好了,等回頭新衣裳穿上身了,就把苗家那些破爛玩意兒全都丟回去,不要他們老苗家的任何東西,賊偷兒家裡的東西誰知道乾不乾淨。
看到她們一行人過來,苗家那些親朋好友更是有話要說了。
“看看,還真就是白眼狼,才認回去就高高興興的出街去了。老話說,養育之恩大於天,這真的是白瞎了這些年的米糧,居然養出了一個白眼狼!”
“就不說別的,昨個兒晚上那個情況,來弟啊,連屁都不放一個,就不能幫著說說話?好歹苗家對她也有養恩,十幾年的養恩啊,連句好話都不說?”
鄉間的小道都是很窄的,一般只能過一個人,要是迎面走來兩個人就必須有人側身讓一讓。而小道兩邊則都是農田,苗家那些親戚是打量著甄討厭和她大兒媳婦往前頭走了,才小聲叨逼著的。可巧,來弟是走在最後頭的,也不知道真的是巧合,還是那些人打量她年歲小故意欺她,說的話不輕不重,正好能叫她聽到。
來弟低著頭往前走,悄悄的翻了個大白眼。
還想叫她幫著說話?她能說啥啊?難道要她說,雖然何小紅偷了老甄家的娃兒並且把孩子養死了,但是苗家人對我還不錯?是這樣說嗎?
真正的來弟啊,那個可憐的孩子早在十多年前那個寒冷的冬日裡就已經死了。作為一個借屍還魂穿過來的人,她有什麼立場替那孩子開口說好話呢?咋的,有個人替了那孩子,就能當做啥事兒都沒發生過?
換句話說,真想要幫苗家人說好話,那也不能當著全村人的面來說啊!哪怕私底下去找甄家人說說自己的想法都行,咋能當著這麼多人的面說呢?非但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只會將事情變得更復雜,同時還會激化矛盾。
摸著良心說,這個事兒任憑誰看來都是甄家佔理的。甄家被偷了兩個孩子啊!咋說都是佔盡了輿論優勢的。
結果呢?毓秀已經不願意離開了,要是來弟再學著毓秀那樣子,哭鬧著不肯走,或者幫苗家人說話……
甄家是來要回自家親骨肉的,不是非要拆散你們幸福美滿的一家人的!
這不搞笑嗎?
來弟低著頭快速的跟了上去,沒搭理那些苗家的親朋好友們。
其實,成年人的世界裡本來就是沒有是非對錯的,大家不過就是立場不同而已。
苗家這事兒一旦處理不好,倒黴的根本就不僅僅是他們,連帶著所有姓苗的,以及那些沾了親的,都會被連累壞了名聲。那些人這麼說,也是想讓來弟跳腳,可惜來弟不想搭理他們。主要吧,這事兒不論結果咋樣,都輪不到她來開口。
小孩子才任性,來弟穿過來之前就是成年人了,成年人才不會鬧著說我非要留在苗家、我不走、苗家人對我好……這時候就不該開口,因為無論站在哪邊都不合適。幫親媽,人家說你不認養恩,幫養母,那是扎親媽的心。
作為一個借屍還魂的穿越者,她有什麼資格替枉死的本尊做出選擇?
就這天,甄討厭花錢買了一身成衣,以及好幾塊花布,並且在下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