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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也沒那麼誇張,一般是車裂和五馬分屍。”安父簡單的提了一筆,主要是眼下正在吃火鍋呢,這個話題確實不太適合下飯。
不過安卉聽明白了:“就是說,人販子肯定會死,只是說不好是哪種死法,對吧?那主犯死了,從犯呢?爹你不是說,王家二少爺把丁家的小孩從橋上一把丟到了河裡嗎?他呢?”
“他也是主犯,不是從犯。”安父耐心的解釋道,“按照本朝的律法,只要真正的插手了犯罪,那就會被列為主犯的範疇,主犯不是一個人,是所有參與其中的人。跟咱們以前不一樣的。”
“從犯呢?”
“王家的女眷和孩子們。”
哪怕本朝的律法相較於安父所知道的古代律法已經先進且完善不少了,但其實牽累這種事情還是存在的。只不過,沒到滅門或者誅九族這麼誇張。所謂的牽累,多半是指發賣。
在確定不曾參與過案件後,那些王家的女眷和孩子們,會分門別類的被一一發賣。
通常情況下,王家的下人們還是比較幸運的,如果是僱傭的,直接脫離關係就好了。假如是簽了賣身契的,則會被轉手賣掉,等於說情況也沒有太大的改變,當然誰也不敢保證下一任主子是什麼情況,因為會有人認為這種被集體發賣的下人不吉利。
而家眷們,又具體分為女眷和孩子,同時也會根據年齡身份的不同,進行更細緻的分類。
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王老爺已經年邁的父母是肯定不得善終了,他們不一定會被賣掉,因為賣不出去,縣城裡也是有慈安堂的,專門接收一些無依無靠的老人,但想也知道,那裡的條件是十分差的。
王老爺的妻子、兒媳婦,還有妹子女兒等等,也會淪為待價而沽的商品。聽說他還有孫子孫女,年歲都還很小,如果沒被他牽連的遠親們願意接手,那興許還有比較好的未來,就好像是紅樓裡的巧姐那般。但即便是最好的結果,也不可能恢復到原先的生活了。
這算不算是一種現實版本的諷刺呢?
他賣了多少孩童,逼著多少良家女子墜入深淵。而眼下,等事情了結後,他的那些至親家人們也會走上同樣的道路。
甚至被賣都算是好的了,至少命還在。
……
安卉
送上門來的單子, 當然沒有不要的道理。
只是,安父卻是露出了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事後, 安卉問他怎麼了, 他只道……
“雖然我沒啥良知,但像這種尋回被拐兒童的單子,我是真的不好意思要高價啊!坑被拐兒童的家屬, 我心裡不得勁兒。”
安卉沉默了半晌:“所以,你坑老錢時,心裡就特別得勁兒?”
“那可不!”
非但心裡格外得勁兒,完全沒有一絲一毫的愧疚,甚至還美滋滋呢!
得虧錢大富不知道安父的想法, 不過話說回來, 就算知道了,老錢除了捏著鼻子認下之外, 好像也沒旁的法子了。
而在安父這邊初步答應之後,姜姑姑的夫家人很快就趕來了。他們家顯然是那種比較傳統的家庭, 男主外女主內的那種,姜姑姑打頭陣也是想著孃家跟安家這邊是街坊鄰居,還聽說小侄女跟安大師的獨女很是要好,這才想著打人情牌,讓安父先答應下來。
當確定接單後, 姜姑父就帶著滿滿的誠意過來正式談生意了。
本來, 安父是真沒打算賺這份錢,他琢磨著虧本是不可能虧本的,路費伙食費等等對方總是會出的, 旁的他也就不去想了,尤其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