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是王老爺還是兩位少爺,都是納了小妾的。這妻子尚且還熬得住,畢竟她們也別無選擇,小妾就不一定了。
就有小妾熬不住了,直接告訴衙役,她也是被拐來的,願意配合縣衙。
只要有人起了頭,接下來就好辦多了。
王老爺的父母是直接病倒了,他們沒說兒子的不是,兩個兒子心知父親犯案自己肯定逃不脫,也閉口不言。王老爺的妻子也勉強忍住了,畢竟只有她一個人離開,沒有相公和兒子還有孫兒們,日子也沒啥盼頭了。
可隨著王家二少奶奶的開口,情況就立馬變了。
她指認自己的相公也有參與拐賣事宜,還曾經親手殺死過不聽話的孩童,其中就包括前陣子的丁家孩子。
……
安父臉色都變了:“你確定?她說了丁家?可她不該知道得那麼清楚吧?除非她本人也有參與進去。”
錢大富搖頭:“不是這個意思,她沒有明確的說出來,那家人的姓氏。但她說,她相公喝醉酒後,告訴她之前在一戶人家裡,當著那家的老太太的面,搶走了一個男童。還說,那個孩子長得特別好,一看就知道是能賣得上好價格的,所以才特地盯了兩天,熬到其他人都出門後,這才一夥人進去把孩子搶走了。”
“那怎麼會殺害呢?兩歲的孩子是完全不記事的!”
“我聽到訊息後,特地給獄卒塞了錢,親自過去當面問了一遍。”錢大富接著道,“她說,她相公喝了酒就愛摔東西打人,說那個孩子白瞎了一副好皮囊,竟是個不服管教的,也不知道爹孃是怎麼教的孩子,又哭又鬧的,還張嘴就咬人,給了他幾下後,那孩子又吐又拉的,噁心死了。正好馬車行至橋上,他一甩手就把孩子從橋上丟了下去……下面是河。”
安父臉色煞白:“具體地點呢?有派人去尋嗎?”
錢大富搖頭:“這是王家二少奶奶的供詞。她壓根就沒親眼看到過,而且這些話全部都是她相公在她房裡說的,連
事實證明, 有時候下三濫的手段真的非常管用。
具體的事情經過,安父並沒有插手, 甚至連錢大富都因為這些事情光聽著就十分反胃, 撂開手不管了。但錢大富給了錢。
給錢就好了,棒槌甚至沒捨得花錢去買通衙役,反正在鬧市區裡打架鬥毆, 本身就會引起旁人的注意,被衙役抓走帶去問話更是家常便飯。為了讓事情更順利,棒槌甚至以身涉險,親自參與其中,被關到了縣衙大牢裡。
僅僅過了一天, 安父就得到了準確的訊息。
孩子被丟在了距離丁家所在鎮子足有十幾里地的一條小河裡。
本著幫人幫到底的想法, 錢大富指派了手下人駕車送安父去那處地方,他本人就算了吧, 一則他傷勢未愈行動不便,二則安父也不想跟他同行。
因為有了準確的資訊, 安父沒費什麼勁兒就找到了那處橋樑。
是一座石拱橋,看著應該是有些年頭了,儘管橋面總體是呈拱形的,但坡度並不大,因此是允許馬車通行的。又因為這裡通向鎮子, 平常還是有行人經過的, 還有不少運貨的趕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