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3 / 5)

這麼奇妙,誰也不知道將來會發生什麼事兒。

好在,從入秋之後,張蘭萍覺得自己轉運了,父母給她說了一門好親事,哪怕她也聽說了韓遠征曾經跟一個女知青談過一段,不過她並不是很在意。想著妹妹一直待在縣城裡,至今還沒找物件,她這邊先成了倒也不錯,況且她物件是大隊長呢!

偏偏好景不長,漁業隊即將面臨解散……

“媽,我不能先結婚再出去吧?這也太那啥了。最多最多,我答應先辦個訂婚酒,這已經是我最大的讓步了。”張蘭萍多少還是有些捨不得這麼優質的物件。

要知道,韓遠征除了是東海漁業隊的大隊長外,他本身長得也很不錯,真要是完全不辦酒,她也怕回頭物件被別人拐跑了。

可辦喜酒又不同了,畢竟真要是結了婚辦了酒,下一步就是進洞房了。她怕的是,自己這體質隨了自家女性長輩,尤其是她媽那邊的,幾乎都是一結婚就懷孕的,她姨家的幾個表姐,還是那種結婚沒幾天丈夫就出海捕魚的。就這樣,都能立馬揣上。

萬一,她這邊剛結了婚,回頭就懷孕了,那她還怎麼去南方賺錢呢?反正這個該死的代課老師她是幹不下去了,明明說好了一年後給轉正都辦不到,篤篤定的事情都能有變數,還有什麼值得她留戀的?

“訂婚……行吧,訂婚就訂婚,反正這訂婚了也跟結婚沒差了。”

張母倒還算通情達理,當然這也是因為他們這一帶,一旦辦了酒,就算是坐實了夫妻名分。只不過,這個規矩多半隻能約束當地人,像外來的下鄉知青是一點兒都不在乎,那幾個跑掉的知青,哪個不是辦了酒的?

別的就不說了,韓遠征同一個物件,不就是辦了酒之後拿著回城指標,就一去不回頭了。

人家城裡頭講究的是領證,要去照相館裡照個相,再去縣政府領兩個小本本,據說上頭還要蓋個戳呢!

你說辦喜酒啊?酒席肯定也是辦的,可要是隻給辦酒席不給領證,人家不認的。

不過那到底是城裡人,張家這邊,哪怕小閨女當了城裡人,祖祖輩輩流傳下來的規矩還是改不了的。末了,張母就同張父說了女兒的決定,倆人又同韓遠征母子倆商量了一下,最終兩家一直決定先辦訂婚酒。

因為張家那邊的子侄都急著去南方大城市撈金呢,這訂婚酒就辦得有點兒著急了,時間就定在了後天,一切從簡,反正就是過個明路,能讓大家夥兒知道,韓遠征和張蘭萍訂婚了就成。

其實,這也是因為前些年上頭查得緊,像一些算命先生之流,被整得厲害。哪怕已經改革開放好幾年了,有些人心裡頭怕了,就算迫於生計偶爾還是會接單生意,那也得熟人介紹著來。

偏韓家和張家都有些年頭不曾嫁娶了,加上時間太緊迫了,哪怕臨時想託人都來不及,索性就翻了日曆,擇了個離得最近的宜嫁娶的日子,就這麼定了下來。

定好了日子後,韓遠征母子倆便回了家。這所謂的嫁娶,嫁閨女的人家其實不用咋操心,包括辦酒都是由男方這邊來的,因此他們這邊還有的忙呢,得早早的找了親朋好友幫著留點兒好東西,到日子還要請人來幫忙。

得虧韓遠征是大隊長,他本人這些日子是在忙隊上的事情,可漁船還是照樣出海捕魚的,他只需要跟那幾艘小漁船支會一聲,回頭自然有人幫他留著新鮮魚蝦。

他也不會白要,而是依著隊上一貫的規矩,拿工分買。其他隊員家裡要是有喜事,也一樣參照這個法子來。

這事兒吧,倒是跟劉秀紅沒啥關係,她是小寡婦,哪怕破四舊以後已經不那麼講究了,可她還是會主動避諱著點。

道理很簡單,假如她一個小寡婦去喝了人家的喜酒,要是人家婚後樣樣都好,那倒是無所謂了。可但凡夫妻倆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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