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傷口一般,可惜她的手太小,沒有力道,對針線的運用掌握得不是很好。
還有就是:她如今的字很醜。
李墨晗前七年裡都沒怎麼拿過毛筆,難得寫字,也是幫逸哥兒抄字,寫字像畫畫。
她的手腕力度不夠,拿筆也不舒服,雖然姿勢端正,理論知識豐富,可是寫出來的字,還是沒有筆鋒。
好不容易寫完一張單子,拎在手裡吹乾,卻怎麼看怎麼不滿意。
洛子眠走了過來,站在她的身後,瞧著單子。
她有些忐忑,回頭問他:“字可以嗎,需不需要我招人謄寫一遍?”
他伸手將紙取來,看著上面稚嫩的字型,辨識了一遍,說道:“沒有錯字即可。”
“沒有的。”她雖然字不好看,卻不至於寫錯別字。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