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不能錯詞!不能跑調!以誰先完成為贏。期間如果酒沒喝完或是歌唱的不好,就要重頭再來一輪。」
女二:「酒這個好判斷,可是唱歌呢?我說你唱的好,別人說你唱的不好。這個要怎麼判定?」
友摯:「這好辦吶!k歌自帶評分功能,咱們交給電腦來判定,得分滿90分視為完成。」
兩女仍舊有些遲疑。
唱歌她們倒不怕,真正讓人發怵的是喝酒。1杯2杯還能湊合,可現在問題是要她們一口氣幹掉12杯!
加上之前喝掉的那一杯,當時沒多少感覺,直到現在酒的後勁才釋放出來,那感覺真是一點也不好受。
友摯決定再給二人下劑猛藥。
她看了眼自己腕間的手錶,慢條斯理道:「既然要玩,沒彩頭怎麼行。這樣吧,就以我這塊表作為彩頭,誰贏了,最後歸誰。怎麼樣?我這塊表可不止五位數!」
說著,她把手錶從腕間取下。
二女驚訝:這塊表,豈止是不止五位數那麼簡單!
特別是懂行的女一,眼睛幾乎要黏到手錶上去。
可大家誰也不是傻子,光喝酒……這彩頭添得也未免太大了吧。
原本她們都已經打算放棄,這個時候卻又不得不重新搖擺起來。
女一咬唇:「你說話算數?誰贏了,這表就歸誰?」
友摯點點頭,大方道:「當然。你們要是不信,可以叫人來證明。」
說著,就要喊人來。
被兩女攔住:「誒,不用不用!我們信你。」
「那怎麼樣?玩還是不玩?」友摯故意將那塊表在手中晃了晃。
兩女彼此對看了幾眼,最後一咬牙,表示:「玩。」
友摯冷眼旁觀:一打轟炸機整不死你,那就再來一打!想要手錶?我呸!門都沒有!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