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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掌上飛天花 作者:多梨

像小清芷獨自來他攤位上吃麵的那天。

也像,陳修澤第一次見到長大後的清芷那日。

第38章 前緣

父母去世後, 陳修澤離開了學校,開始打工。

他一開始做的是體力活。

家裡面送弟弟妹妹們上課、煮飯洗衣掃地的任務落在陳啟光和溫慧寧肩膀上,由他二人分擔。

陳修澤去工廠裡, 一月能拿到兩千元, 勉強夠弟弟妹妹穿衣吃飯, 也只夠最便宜的東西果腹,偶然間遇到個弟弟妹妹生病,連看醫生拿藥的錢都付不出。一月中也難見葷腥,饞得弟弟妹妹難受。

陳修澤不能看弟弟妹妹挨餓, 他思維靈活,同人一起做走私生意, 將香港的手錶帶到內地去售賣。這個生意賺錢快,但危險性高, 被抓了也只能自認倒黴。一開始是給人做,後來陳修澤自己幹,終於能讓弟弟妹妹吃上肉。

第三次被抓到後,陳修澤在監獄中結識了阿賢。

恰好四個人被關進同一間牢房,除了陳修澤外, 另外三人是打架鬥毆。

阿賢雙手難敵四拳,他被人打得極慘。外面的警察好似沒有聽到, 仍舊在飲茶聊天嗑瓜子,就算監獄裡真打死了犯人,也不過是抬出去草草燒了。

陳修澤一拳打在要摳阿賢眼珠子的那人臉上。

那倆人打不過陳修澤, 大聲嘲諷地罵他瘸子, 吐唾沫。監獄裡沒別的東西, 陳修澤一拳一拳砸得那兩人沒了聲響, 莫說瘸子了, 砸到他們連哀嚎都發不出。

陳修澤把阿賢拉起來。

也是那時候,阿賢問他:「兄弟,哪裡混的?」

陳修澤冷淡,不太理他,說自己什麼都不混。

阿賢問:「那你要不要來我這邊做事?我跟孟哥,你知道嗎?孟久歌。」

彼時孟久歌還沒有徹底成名,他上面還有一個,是他的師父。

阿賢跟著孟久歌,也做走私的生意,不過動靜要比陳修澤這種大多了,不止倒賣手錶,還有收音機,電視,碟片機……賺得也多。

陳修澤頭腦靈活,他識字,讀過書,比阿賢等一干只念了小學甚至小學都未讀完的人多一分優勢。更不要說陳修澤性格謹慎,之前被捉進監獄幾次,也有了應對經驗。等陳修澤漸漸做起來的時候,就已經買通了警察,嚴查的時候向他們通風報信。

也因此,後來的陳修澤,漸漸成了阿賢等人的「大哥」。

不過那時陳修澤仍舊不得重用,某天,他忽然被孟久歌叫走,要他去北角支一個攤子賣車仔面——名義上賣面,實則是避人耳目,同人接頭,拿錢。

陳修澤和阿賢草草學了車仔面的做法,簡單熬湯汁,就開始裝模作樣地「做生意」。麵攤生意不好也無所謂,難吃也無所謂,畢竟倘若引了許多客人來,反倒影響做事。

如此開了一週,背地裡,警察也注意到他們的攤子。

等阿賢看到警察時,再走已經來不及了。

陳修澤面色自若地煮著味道寡淡的面,阿賢忙忙碌碌地拿筷子去攪動鍋裡的東西,誰也不知攤子下放滷料的桶中還有一個暗格,藏著一沓一沓的鈔票。

一個念小學模樣的小女孩背著書包過來,恰好坐在靠近攤位下滷料桶的簡易桌子上,遮蓋得嚴嚴實實。她將乾淨的錢遞給陳修澤:「哥哥,我想要一碗麵,加魚丸和滷雞蛋。」

警察已經接近了,狐疑地盯著他們。

陳修澤沉默地接下這錢,煮麵,撈起,放進大瓷碗中,又澆了點潦草的湯汁,阿賢熟練地夾上雞蛋和豆乾。

小女孩很乖,背著雙肩包,辮子上也繫著蝴蝶結。陳修澤猜測她家境應當不錯,大約是富人家的小孩。她看起來同永誠差不多大,不過要比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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