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三國志》出來,等到書火起來後,再去推廣三國殺這個遊戲。可是,柯祺的年齡擺在這裡,哪怕他可以用自己的言語去記錄那段歷史,用三國的歷史進行藝術上的再創造,人們也會懷疑他怎麼就能在短短的幾個月裡寫出了這樣一本長篇鉅作?
柯祺無意於去博什麼少年英才之名。他弄個三國殺遊戲,雖也會叫人覺得他很有想法,可是這畢竟是用來玩耍的東西,某些自詡正統的讀書人會覺得弄出這種東西的人是玩物喪志,並不會高看他。
但寫書就不一樣了啊!讀書人看重的自然就是書了。
謝瑾華走進房間時,見柯祺眉頭緊鎖。他想著今天是酒樓報賬的日子,以為是酒樓的生意不好,就走到柯祺面前,拍了拍柯祺的肩膀,說:“新店開張嘛,名頭都還沒有打出去,過幾個月就好了。”
柯祺覺得謝瑾華太淡定了。憑著柯祺對謝瑾華的瞭解,若有人在憶仙樓裡創造出了一個叫人拍手稱絕的作品,那謝瑾華一定會非常高興,說不定就算酒樓的生意一直虧損,他都會覺得自己賺到了。
“不是生意的事。”柯祺搖著頭把謝三和丁家表兄弟們做的事說了,“……我已經想好要送謝三哥什麼了,就是用後榮那段混亂歷史中出現的英雄人物編一套卡牌,取名叫後榮殺,三哥想必會喜歡的。”
謝瑾華若有所思地點著頭:“這禮物不錯,雖然我不知道你具體要做什麼,不過應該能讓三哥多識一些歷史人物。你若是打算做這個,我可以幫你。”謝瑾華看過太多的書,對很多歷史都已瞭然於心。
“肯定需要你幫我,這還用說?”柯祺忍不住笑了起來,“只是還不知道該送丁傢什麼。”
謝瑾華認真地想了想,說:“丁家……丁家女孩少,女孩都如珠如玉地嬌養著。”所以,如果想要感謝丁家人,可以從丁家的女眷身上入手。丁小十七和丁小十八應該有個妹妹(堂妹),才四歲大。
柯謝二人給四歲的小姑娘送些玩意兒,並不會影響小姑娘的閨譽,畢竟他們都是長輩級別的了。
只是,小女生會喜歡什麼呢?
這要是在現代,柯祺可以送她們芭比娃娃。但在此時,送人娃娃有巫蠱之嫌。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柯祺用神話中的仙女來做娃娃,比如說他送個嫦娥給小姑娘,小姑娘的家人並不會多想。
不過,還是儘量避免送人偶娃娃吧。柯祺一點都不想給自己找麻煩。
“……送布偶老虎怎麼樣?其實不僅僅是老虎,主要是老虎身上穿的小衣服、小鞋子等都是可以換的,再上針線房多做幾套小衣服,到時候可以讓小姑娘換著玩。”不能送人偶,那就送各種小動物吧。
換裝遊戲應該能討小女孩的歡心。而布偶動物肯定沒有巫蠱之嫌,因為此時確實有很多用布做的動物玩偶。別的不說,只說端午吧,送孩子們一隻布老虎,恰恰就是此時的風俗。布老虎是驅邪的。
謝瑾華想不出這種換裝遊戲有什麼好玩的,說:“實在不行,可以把我默的書拿去送他們幾本。”
想著他們床頭放的那隻布狗狗——就是柯祺為了防止繼續做惡夢叫人做的——謝瑾華就覺得這應該是柯祺自己喜歡的。柯弟真是太富有童心了。只不過,那狗狗身上的衣服不可脫,不能用於換裝。
“先叫針線房照著阿黃的樣子給你做一隻布貓怎麼樣?你不是想要給阿黃穿衣服,卻總是追不上它嗎?換成布貓就能任由你為所欲為了。”柯祺這一句話就把謝瑾華的臉打腫了。這遊戲確實很好玩啊!
柯祺原本打算按照生肖做上十二個玩偶小動物,然後給每隻布偶都準備九套衣服。這足夠丁家的小姑娘玩上很長一段的時間了。等到小姑娘玩得差不多了,新的衣服又做好了,總之能一直玩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