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1 / 3)

想來是因為沒人給他送吃食,沒吃沒喝自然就餓死了。

可他為什麼沒有求救呢?就算窯井太偏僻,那裡總歸很多人在幹活,不可能聽不見啊。

不管怎麼說而現在才7月21號,他應該還沒被抓!

自己是不是可以提醒他,讓他小心?

只是,男學生叫什麼名字?

她根本不知道!

她好後悔。

因為他已經死了,所以她從來沒有想過要知道他的名字,不管是看攝影展還是和常三春吵架的時候。

每次說起來就說那學生,那警察。

怎麼辦?

自己怎麼才能想辦法救他?

救他,爾後自救!

第13章 好閨蜜

救他,爾後自救!

因為他爸爸是警察,如果能證明常三春跟這件案子有關係,那他就會被抓起來。

自己就能獲得自由!

就算大伯還不肯放過她,可有警察撐腰——雖然正常報警沒用,可自己救了他兒子,作為一個富有正義感的警察,他應該不會見死不救才是!

看到了一線曙光,祝小安就有些坐不住,她不能坐以待斃。

她要行動起來!

跟蹤張德是不可能的,她沒有那個機會和能力,而且還會被常三春發現什麼,她絕對不讓常三春靠近自己三尺以內,那會讓他以為可以趁虛而入的訊號。

楊主任!

她可以去找楊主任夫妻倆求救。

她先找老師說寫文投稿的事情,請他們幫忙接收稿費,然後閒聊的時候裝作無意中說出這個訊息。

就說自己聽到訊息,幾個小混混想綁架一位警察的兒子,只是她不知道具體名字,也就沒法報案,所以就跟老師說一下。

想到這裡,她再也呆不住。

人命關天!

她得立刻去一趟鎮上,明天也等不及的。

楊主任原本住在前屯,後來工作調去鎮上一中也搬去了一中老師的宿舍區。

前屯距離常家屯二里多地,可鎮上卻有六七里地呢,走著要半個多小時,回來只怕太晚,還是騎腳踏車去才行。

家裡的腳踏車被大哥騎出去了,沒有別的腳踏車,去別人家借也不那麼容易。

再者她要想出去一下午,那是要跟爸媽申請的,如果他們不同意她就擅自出去,那可沒好果子吃的。

所以她得想辦法才行。

她腦子一轉,就想到了自己同村的同學們。

祝小安一夥兒的女孩子有七八個,男孩子只有兩個,小學的時候都不大也幹不了活,基本都一起上學的。不過初中以後兩個男孩子還上學,女孩子就只剩下三個。

男孩子一個是常三春的弟弟四春,女孩子其中一個就是管婷婷。

他們幾人現在還一個班。

她和管婷婷從小學關係就很好,上初中以後都是她騎著管婷婷家的腳踏車帶著管婷婷上學。

她尋思可以讓管婷婷幫忙來跟爸媽請假,一起去學校一趟,然後就可以藉機去楊主任家。

祝小安要想狀若無事出門閒溜達也不行的,為避免被爸媽嘮叨呵斥,她挎著筐子拿著鐮刀去找管婷婷。

管婷婷家的方向在東南角,常三春家也在那個方向,為了避免和他碰上,祝小安特意繞遠路,從後頭繞大圈,然後從管婷婷家西邊過去。

去了管婷婷家,走到院子裡就聽見電視機裡傳來“敢問路在何方……路在腳下……”。

管婷婷一家正在吃西瓜看電視,見她過來,熱情地邀請她。

“小安啊,快來吃西瓜,南屯種的,沙瓤的可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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