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節(2 / 5)

死楊百家,殺死村中孩童,將他們賣到外面配陰婚,換取獵物銀兩的人。”

握著拄拐的楊富貴微微睜大了眼,緩緩抬頭,眉頭卻漸漸聚攏,“大人這是什麼話?楊家村的人,幾乎都是同出一姓,是我族人,我又是一村之長,勤勤懇懇任期近三十載,大人怎能扣這麼大的一頂帽子給草民,讓人誤會?”

蘇雲開冷笑,“你要狡辯,我也料到了。既然料到了,那我也絕非毫無證據。”

他示意衙役,那衙役上前將一把弓箭放在大堂中間。弓還完好,箭端已經生鏽,看樣子已經放置了很久。

“這把弓箭,是從楊富貴你家中取出,取之前我也讓人問過你的妻子,可是你以前用的,她說是。可是我讓衙門十個有資歷的捕頭看過,他們都說用這種弓箭根本射不穿野豬皮。也就是說,你當年說是自己打獵回來的獵物,根本不是你狩獵得來。我想,那是你謊稱去打獵,實際上卻是將藏在洞裡的孩子送去外面,賣了換錢,再跟獵戶買肉,以此來掩飾你的罪行。”

楊富貴冷笑,“大人這話越說越離譜了,這麼多年的事了,我換過弓箭又有什麼奇怪,單憑這個就要定我罪?大人新官上任,這破獲懸案的功勞未免搶得太急,太難以說服人了。”

他到底是德高望重又待村人不錯的村長,一時也有人為他說話。

蘇雲開目有冷光,說道,“二十年前直到十年前,任職的官員都被朝廷以貪汙的罪名打入大牢,他們在任期間,村子上游堤壩未修,每年汛期都會淹沒下游良田,百姓苦不堪言,當年餓死的人數不勝數。但你們家除了有獵物充飢,還時而有米糧可吃,得病也有錢可治,全家六口人,你爹孃務農,你妻子織布,跟其他村人並沒有兩樣。可你們的吃住,卻跟別人全然不同。”

楊富貴盯著他說道,“大人大概是忘了,草民身為鄉正,每月能從衙門那領一些米糧碎錢的,雖然不多,但也偶爾能吃得起飯的。”

蘇雲開從身後衙役手中拿了一本卷宗,幾乎是扔到他腳下,“這是當年幾任官員被抓後所交代的供詞,上面所記,任職的官員貪汙到連轄下三十九個村的村長月俸都吞了,你根本沒有銀子可領。楊富貴,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撒謊,也無法掩飾你殺害楊百家、殺害村中少年姑娘的事實!”

楊富貴終於禁不住站起,拄拐急聲,“大人並沒有證據,不要再血口噴人了!”

“我記得楊千里說過,楊百家十分喜愛孩童,也樂於和他們玩耍,甚至在他們出現危險時,也會不顧危險護他們周全。而同時那幾年,村裡一直有人失蹤。直到楊百家也失蹤後,村裡也沒有人再失蹤了。所以你們認定楊百家是故意親近孩子們,是兇手,而據我所查,當年先指認楊百家是兇手,並將他推到風口浪尖上不得翻身的,就是你!”

“這件事有什麼不對?如果不是他做的,為什麼他一失蹤,村裡就沒人失蹤了,這未免太巧了。”

“那是因為你要嫁禍於他。”蘇雲開已開始收網,要將他囚死在荒地上,不能再逃回水中,讓他逍遙,“從二十年前陸續有人失蹤,七男九女共計十六人,失蹤的都是楊姓之人,而像黎答這樣的外來人,卻一個都沒有失蹤。不是因為你不想,而是因為外姓人在村裡失蹤,萬一鬧起來,身為村長的你根本無法鎮壓隱瞞,所以只對本族人下手。”

楊富貴篤定他沒有證據,連村裡人也不相信他是那樣殘忍的兇手,看蘇雲開的眼神滿是狐疑。

蘇雲開並不急,繼續說道,“當年天災*多,但莫家村一帶七八個村莊因有大山庇護,因此沒有遭受水災,又臨近山道,可外出做活,日子過得比楊家村富裕,但他們有一個風俗,那便是盛行冥婚。但想要找到合適的陰婚者並不容易,於是就出現了以介紹屍體為生,從中賺取錢財的‘鬼媒’,專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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