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遇上了一個戴著墨鏡探頭探腦的女孩。
職業病一犯,當即就託著自己的下巴開始研究眼前這個女孩臉頰的比例。
研究了幾秒突然驚醒——
這個女孩子怎麼那麼眼熟呢?
溟雁也發現了站在不遠處打量著自己的鬱盼,不費力地就認出了這個是路卓覘的御用化妝師。
手機再一次不合時宜地震動起來,溟雁一咬牙,拎著手裡的紙包就走向鬱盼。
“那個……能麻煩你幫我把這個轉交給路卓覘嗎?”
作為專人御用,鬱盼沒少接觸到這種形式的代為轉交。
起初她還會抹不開面子,但在路小爺的幾次甩臉之後,她便練就了臉色不變的果斷拒絕。
只是今晚——
左右輪流跳著的眼皮似乎在預示著自己,要麼發大財,要麼倒大黴。
幾秒的猶豫之後,鬱盼伸手,接過溟雁手裡的紙包。
“你為什麼不等散場的時候塞給他?”
“我趕時間,麻煩你了,謝謝。。”
說完這句,溟雁便轉身離開。
鬱盼拿著手裡的紙包,眼睛隨意一瞄,就看到了最上面的紅繩。
這回連太陽穴都突突猛跳了。
拎著包急急忙忙地追了出去,可還是隻能望車興嘆。
路卓覘的演唱會準時地在無數粉絲的吶喊表白中開始了。
演唱會的開始,路卓覘一反過往搖滾風,而是選擇在一片蔚藍色的星光裡緩緩走出。
大螢幕一路追蹤他的身影,伴奏剛剛響起,整個體育館就陷入瘋狂。
很多路卓覘的死忠粉,在他出道之初,就已經扒出了那次“尋找新聲音”的海選現場。
劣質的畫素,帶著電流的話筒,混亂的現場。
但是這些,全部不能掩蓋住路卓覘的才華和銳氣。
尤其是他的那首《蘆笛婉婉》,更是引得無數蘆笛淚目,也因此導致了他的粉絲們自稱“蘆笛”。
粉他的笛子們都知道,路卓覘有一個愛而不得的女孩。
而這首《蘆笛婉婉》,就是他為自己的心上人所作。
雖然當初關於溟雁的照片早已經被清理乾淨,但是現場還是有人目睹了當初這一對小情侶的甜蜜。
而這些目睹過的人,只要成了路卓覘的粉絲的,大多已經成為粉絲群的管理員。
也正是這些人的存在,讓路卓覘的很多女友粉得到了有力的管制。
可以說,在私生飯盛行的娛樂圈,蘆笛的存在簡直就是一股清流。
體育館外。
不同於館內的人聲鼎沸,館外偌大的空地上,除了幾個應援的帳篷,幾乎沒什麼其他的東西。
也是,能買到票的應該早就進場了,而買不到票的,只能寄希望於回家看現場直播了。
溟雁坐在車後面,最後看了一眼霓虹燈閃爍的體育館。
“走吧。”
車子很快就駛離了鬧市區,溟雁隨手拿了一本身邊的雜誌,映入眼簾的就是路卓覘的半身照。
一身運動服,線條流暢,桃花眼輕挑,風流倜儻。
開車的司機瞄了一眼後視鏡裡的溟雁,笑著搭話:“沙小姐也喜歡路卓覘?”
“嗯。”
“我女朋友也喜歡他,這不,我車裡幾乎都是路卓覘的專輯,搞得人家還以為我有什麼問題呢。”
溟雁頭都捨不得抬:“那你吃醋嗎?”
“醋我倒是不吃,畢竟我也喜歡他的歌。而且我女朋友天天嚷嚷自己是他的親媽粉,話都說到到這份上了,我還吃醋不就太不懂事了嗎?”
溟雁被這話逗得嘴角上揚,“的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