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身上的戾氣,解釋道:“我們和蒂恩是好朋友,這次來是想問問她……關於這場聯姻的事情。”
“我們和蒂恩是一起在米蟲街長大的,小時候經常私下見面偷偷玩。但是後來…她們一家子搬走了,有時候不方便見面,我們就用信件來回傳遞。”塔塔東補充道,“蒂恩在信裡的反應很奇怪,我們不放心她,總覺得她是被逼的……”
不方便見面?
小鎮面積雖然大,但也絕沒有到見面都不方便的程度。她們已經自爆了自己住在米蟲街上,一座城裡見面的阻礙,除去那幾點客觀因素…也就只剩下那些主觀因素的干擾了。
比如蒂恩不想和她們見面,或者蒂恩沒辦法和她們見面。
方梔抬頭看了看不遠處蒂恩的父母,繼續問道:“為什麼後來不方便見面,外城區就這麼大,我想大概不存在什麼距離問題。”
兩位女孩一怔,面面相覷一番。
塔塔西輕輕嘆了口氣,皺起眉說:“蒂恩的父母不讓我們再見她。”
“蒂恩家裡還有一個弟弟,只比她小兩歲,蒂恩以前總和我們抱怨爸爸媽媽不喜歡她,說她是個沒用的女孩,未來是要讓家裡倒貼錢的。”塔塔東提起這件事就開始生氣,向方梔抱怨道,“女孩怎麼了,難道女孩就一定比男孩差嗎?我和姐姐的父母就很愛我們,從來都不會說這種讓我們傷心的話。”
“因為這件事情,我們和蒂恩的父母吵了一架,但是從那天之後,蒂恩就被她的父母關了起來,我們用想了各種辦法都沒能見她一面,只能用書信保持聯絡。”塔塔西說。
說完,塔塔西往四周看了看,確保蒂恩父母的注意力不在他們這邊,這才低下頭小心翼翼開啟那個偽裝的精緻小包,從暗格裡翻出兩張皺皺巴巴的黃皮紙,展開來遞給方梔看。
這張黃皮紙上的內容顯然是比較新的,時間絕對不超過三天,上面殘留的墨痕清晰可見,從信中歪七扭八的字型和被水滴暈開的筆跡中可以看出,寫信人一定十分急切,甚至是絕望和無助的。
信中的署名是蒂恩。
【親愛的塔塔西,塔塔東:
如果你們還能看到這封信件,請一定要幫我保留這份罪證。
我真的受夠了這樣的日子,這樣被父母白眼,被他們唾棄只是個沒用的女孩的日子。他們不讓我讀書,說女孩子讀書沒有好處。他們也不讓我穿我喜歡的漂亮裙子,他們說別人會覺得我不檢點,會覺得我是個只想著勾引男人和女人的婊子。
他們只會把我關在又高又冷的閣樓上,沒日沒夜地幫家裡添置衣物,他們甚至讓我那自私的弟弟奪走了我的入學資格!讓我弟弟謊稱我的身份進去頂級學府學習!這不公平!這一點也不公平!
我要告發他們,這幾年我一直在暗中收集證據,我要親手把他們兩個送進監獄。】
信中的蒂恩把父母為了搬進主城區所作的一切惡事都羅列了出來,譬如在米蟲街時偷竊鄰居家的錢財,讓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