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仇敵穿成了兄妹文反派 第104節(2 / 3)

,她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明央不肯走,大力甩開他拉過來的手,仰頭怒惱地瞪著他:“如果你是我哥,親的,那為什麼之前不來?”她的語調驟然新增了幾分委屈,”你明知道我過得不好。”

這話是替原主問的。

在原著劇情裡,她甚至都沒有機會與這個所謂的親哥接觸過,甚至都沒有搞清楚他拋棄她的理由,就殘忍的消隕在了人生最美好的十七歲,揹負厭棄與罵名的走完了這短暫的一生。

他說不要她就不要她,現在又接她回去,又算是什麼事?

明硯垂眸,須臾幾秒,開口:“我不知道你過得不好。”

許聽景說的對。

他是天真。

明明成年人的世界是最為汙穢不堪的,他卻理所應當的認為顧家只要拿錢,就會好好的讓他們長到十八歲。

影片他沒有看,沒有勇氣去看,也沒有勇氣去承認自己的失責。

他自私愚笨,哪怕事已至此,哪怕現在站在明央的面前,也是被迫來承認這份責任。在他的潛意識裡,依舊沒辦法認同她的存在,即便早已為她的遭遇感到憐憫。

明央又問:“那你為什麼丟掉我?”

明硯緘默半晌:“逼不得已。”

明央立馬追問:“有什麼逼不得已的?”

她咄咄逼人的樣子讓他心煩。

明硯深吸一口氣,一屁股坐在她跟前,也不管她聽不聽懂,明不明白,一股腦都把話說開了:“父母去世後,其餘親戚想要瓜分我們家餘下的資產。如果讓他們知道你的存在,很可能會奪走你,當然,不是撫養,是為了拿走屬於你的那一份。我當時還只是個毛頭小子,肯定互不了你。”

他講的很快,但是聲音清晰:“顧爺爺和我們爺爺是戰友,加上有一個孫子和你一樣大,於是我把你送給了他。”

若那些豺狼虎豹得知明央的存在,她的下場是可以預料的,那時明硯並沒有撫養能力,他們身為血緣親屬,有一百種方法奪走還只是嬰兒的明央,剩下的自然也名正言順了。

明央不說話。

這些事明央都知道,但她覺得並不能成為理由。

“還有呢?”

還有?

明硯唇瓣微抿,眸光微晃,“還有……”他聲音很輕,也很沉,“我被診斷為躁鬱症,當時決定即日去死。”

說完輕笑一聲,看向她的目光帶有幾分自嘲和愚弄:“你想讓一個死人撫養孩子,可能嗎?”

家庭和童年時的遭遇給他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

父母的接連離世讓他瀕臨奔潰,心理上的痛楚大過一切,頭痛每天都在折磨著他,那是藥物無法緩解的痛苦,於是在處理好所有爛攤子後,明硯決定去死。

事實上他也實施了。

跳海的時候,他在沙灘上聽到有人放歌。

人人罵我瘋子

胡言亂語

並不在意

我說這是少年意氣

溫柔撫慰,嘲笑諷譏

聽多了也只平平無奇

寥寥而已

今日故事,昨日往事

皆可拋棄……

一首《狂妄》斷斷續續的隨著海浪席捲至腦海。

這是他的歌。

他寫的第一首歌。

[原來這世界上是有人喜歡著他的啊]

於是他又從冰冷的海底爬了出來。

住院,治療,重回舞臺。

他靠著自己走了出來。

明硯並不否認自己的自私,即便身體和心理是一個因素,不願意接納明央也是最大的原因。

然而逃避總歸不是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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