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薄拿到了他面前,指著其中某一行的資訊,「喏,你看這裡,居住人李紹哲、劉子軒,戶主李紹哲,之前我經常看到他們倆一起進出。」
果然,自已還真是猜對了,這人應該就是李紹哲口中說的喜歡的人了,自已可能被他當成假想敵了,畢竟現在自已是他戀人名義上的另一半。
真是什麼人配什麼鍋!李紹哲是那德行,而他的戀人則會拿刀襲擊別人。
最終,沈思齊沒有選擇報警,他打算再觀察觀察再說。
回到家中,他去洗手間洗手時卻發現自已的卡其色格子風衣外套上有一處指甲蓋大小的油漬,看來是剛才吃包子時被湯汁滴到了。
這外套是今天剛拿出來穿的,還不髒,他打算脫下來把這個地方搓洗一下就行,哪知道脫下來才發現後背有好幾處明顯的油漬。
仔細看的話連手臂的地方也有,看來是剛剛在吃包子時那小孩子弄到的了。
無法,他只能把外套裡面的錢包、鑰匙拿出來放在洗手池旁的物架上,先用盆子把衣服泡著,晚點再洗。
剛弄完客廳裡的手機就響了起來,他沖洗了一下手出來看到手機來電是辦公室的電話,「陳航?」
「思齊,不好意思,公司明天要開工作例會,沈總說要聽取你上次跟進的盛輝的專案報告,我不瞭解情況,要麻煩你跟我說說具體情況了!」
那是沈家福單獨交給沈思齊辦理的事情,陳航並沒有參與。
「這樣吧,你不瞭解情況,我先把大概的情況寫一寫給你一個初稿吧。」
「那再最好不過了,那你寫好了再給我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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