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沉聲道:“就算,我能給她一個女人應得的一切,多久?五年、八年還是十年、二十年,乃至更久?我要做的事,是非做不可,也絕沒有回頭路的,您若真為她好,就不該讓她捲進去才是。”
常太醫不說話了。
真要等上十幾二十年的,他小徒弟只怕都不能生了,何況韓徵的藥都是他給配的,如何不知道有多傷身?
那麼多年下來,就算他小徒弟還能生,韓徵只怕也……
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韓徵屆時仍能……,可他小徒弟卻不能生了,那怎麼辦,難道替別的女人養孩子不成?旁的事都能想方設法彌補,這事兒卻是悔青了腸子,都改變不了的。
更不必說就像韓徵說的,往後人人都知道她是他的軟肋後,會為他們彼此都帶去多大的危險與麻煩了。
常太醫終究沒有再堅持,他活了五十多年,深知“有情飲水飽”這句話只是說說而已,事實上,再深沉再厚重的感情,很多時候在嚴酷的現實面前,都是不堪一擊的。
只他仍不滿意蕭琅這個人選,“福寧長公主眾目睽睽之下,都能那般蠻橫不講理,對清如喊打喊殺的,將來再有了婆媳的名分,會如何欺負磋磨她,可想而知。就算蕭琅肯護著她,難道還能時時事事都護著不成?那樣的高門大戶,婆媳相處的時間,可比夫妻相處的時間更多得多,還不說有‘色衰而愛馳’的風險了,還是換其他人選吧。”
韓徵還是那句話,“我剛才不是說了,只要那丫頭也對蕭琅有好感,覺得蕭琅還不錯,其他事都自有我,您只需要回頭問清楚她心裡是怎麼想的,再告訴我,就足夠了。便是她對蕭琅沒有好感,不認為是良配,您也可以趁機問一問她有什麼標準,回頭我們再按她的標準替她物色人選,自然就能皆大歡喜了!”
常太醫當時就忍不住腹誹,怎麼可能‘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