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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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這萬物是平等的,誰都有活下去的權利。

看著這狼王我就道了一句:“好,這封名,我給你改。”

我之所以這麼快就答應狼王,是因為狼王的事兒讓我想起了另一件事兒,那就是幾天前我看到省城電視臺的一則新聞,說是一隻狗咬了人,然後省城某個小區就出臺規定,讓小區養狗的人自行把自己的狗處理掉,否則就強行捕殺;而這個規定還引起了很多的小區的仿效,一時間省城到處都可以吃到狗肉……

當然也有一些愛狗的人表示反對,可人心卻抵不過政策。

如果按照制訂這個規則的人的邏輯,一隻狗咬了人,就要清除所有的狗,那一個人殺了人,那要清楚掉的又該是什麼呢?

人有好壞,狗也有兇惡,它們的命並不比我們輕賤,或許我們上一世就是它們,而它們下一世就是我們!

想到這裡我就感覺唸了幾遍靜心咒,我這是被狼王的思緒給帶動,進而陷入了它的思維因果之中,我無奈搖搖頭繼續對狼王說:“我這就開壇為你該封名,以我這個為道者之人的名義給你封名,雖然我道行不高,可去掉那個‘惡’字還是足夠了。”

見我答應了,狼王也就激動地匍匐在地上感謝我,同時還告訴我一個重要的訊息,那就是康華被從這裡秘密運走的時候,的確是沒有死,她只是被鬼遮眼,陷入了沉睡的環境之中。

這是狼王的狼靈親眼看到的。

康華是被活著運走,也就是說山頂上散掉的那個南洋小鬼,可以透過某種方法和外界聯絡,然後操控的人就派人過來運走了康華,可他們抓康華的目的又是什麼呢,還有康華如今的鬼魂逃回來又是怎麼回事呢?

接下來我就在這山崖下設壇,給狼靈的狼靈改了封名,把“惡狼”改成了它本應該就是“狼”,而狼王也是心滿意足地就自行散去了。

等我把狼王送走之後,孫博達和葉琳看我們三個,尤其是我的眼神就越來越崇拜了,我這本事畢竟當著他們的面顯露的。

送走了狼王,我們這次狼山之行就算是得到了圓滿的成功,所以也就整裝開始往回撤,等我們回到村子的時候就已經是傍晚了,不過我們沒有在這裡住下的打算,而是連夜離開了這裡。

由於這件事兒的複雜程度遠遠超過了我的想象,所以我在回省城的路上就給柳師父打了一個電話,把我遇到的事情給他詳細講述了一遍。

說完之後我就對柳師父說:“義父,我準備去一趟南洋,找找那個寨子,我總覺得那裡好像在醞釀什麼大陰謀。”

柳師父想了一會兒就說:“康華的事兒,不要告訴康家,讓跟你們同行的兩個人也對這件事兒進行保密,你先回去之後想辦法,先把康華穩定在康康的體內,讓康康的意識佔主導,這樣康康的魂魄也可以恢復一些,你也想一些辦法替康康穩下魂魄,這個不用再教你怎麼做了吧?至於去南洋的事兒,你自己去肯定應付不來,等過段時間老葛從外頭回來了,我讓他去省城找你,你和他一起去南洋,至於去那裡的手續,我會找人給你辦,去的時候你要把今天跟你同行的兩個人,還有康康都帶上。”

我想了一會兒就問柳師父:“我能帶上游曉清嗎?”

柳師父沒好氣地說:“你當時去度蜜月嗎?”

我碰了一鼻子灰就道了一句:“哦,我知道了,義父。”

接下來柳師父就又對我說:“你回到省城,把康家的暫時穩定了,在等老葛的這段時間裡,你多練練道法,順便馬素燕手頭另一個案子也是處理掉,至於她手裡其他幾個案子,我已經派人去接手了,你只要再查一個案子就夠了。”

我這邊也是又“哦”了一聲,我現在的興趣全部放在了去南洋上,處理小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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