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半夜斯文空著的那個家被人浩劫一空,值錢的東西悉數被拿走,一點兒也沒斯文的父母剩下。
兩位老人最近因為傷心女兒的事情,一直沒去那間屋子整理過東西。他們不敢踏進這個傷心地,生怕觸景生情。卻不料最後竟便宜了小偷,將女兒生前最後的那點東西拱手讓給了他人。
得知這個訊息的兩老哭得死去活來。不是心疼錢,而是心疼女兒。好在除了值錢的東西外其他的都在,他們再不敢耽擱,在警方做完現場調查之後,就將女兒的遺物收拾收拾帶回了家。
警方調取了案發當天小區的監控錄象,發現湯峻曾經去過,便將他找去問話。湯峻頗感冤枉,事後找成韻訴苦:“成韻姐,我真沒偷東西。我也沒這必要。我有她家鑰匙,我何必偷呢,我要想要我直接開門進去拿不就成了。我那天就是去收拾一些自己的東西,她人不在了,房子得給她父母,我想把自己的東西拿出來。而且我是白天去的,那小偷是夜裡去的,跟我真沒關係。你說我冤不冤。”
成韻卻覺得最冤的還是斯文,命都讓人拿走了,唯一那點值錢的東西也沒能留給父母。沒人知道她的經濟狀況,辦了幾張卡卡里多少錢,又有多少值錢的首飾珠寶什麼的。
湯峻說他不清楚,成韻也不想追問,只希望儘快抓到那個小偷。
只是人海茫茫,警方雖然在當晚的錄象裡鎖定了一個嫌疑人,甚至看到了他的半張臉。可因為沒有人臉資料庫對比,這樣的線索顯得非常微弱,幾乎沒有用處。
似乎和斯文有關的一切,都變得迷離難解起來。
☆、第54章 出頭鳥
過了幾天,孟青和突然說要帶成韻參加晚宴。
成韻看著不知從哪裡變出來的一櫃子的禮服,有些茫然。
“真的要去嗎?”
“難道你覺得我在講笑話?”
“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就你自己去我不去,不可以嗎?”
孟青和很不給面子地拒絕了:“當然不可以。趕緊挑一件,我在外面等你。”
成韻嘆了口氣,邊挑衣服邊想像晚宴的樣子。工作關係,那種時尚晚宴她參加過幾回,全是穿得一絲不苟寒喧客套互相吹捧的場面。她真心不喜歡這種應酬。
而她不知道,孟青和也不喜歡,所以才要帶她一起去。無聊的場合如果有個感興趣的人在,那樂趣會一下子提升好幾倍。
成韻換好禮服化好妝出來時,孟青和還是剛才那一身,站在院子的長廊裡給兩邊的花草澆水。那畫面真是好看,就跟個民國貴公子似的,讓人忍不住想要將它永久地儲存下來。
成韻掏出手機,拍下了這一幕。
聽到動靜的孟青和抬起頭,問她:“你在幹嘛?”
“拍照啊。”成韻衝他吐吐舌頭,又指了指他這一身先頭,“你不換一身?”
“沒必要。”孟青和放下深青色的水壺,衝成韻伸手。
他這一抬手,公子派頭就更足了。成韻仔細看了看,白色暗紋襯衫,配深色西褲和黑色皮鞋,看起來素雅又挺刮,確實不需要再換了。就這打扮一會兒進場,都夠秒殺一眾男女,他要再精心打扮一番,明兒s市就該血流成河了。
於是兩人上車,由老鍾開車送他們到了宴會地點。
孟青和鮮少出席這種場合,一則他不喜歡,二則也沒必要。到了他這個層次,已經沒什麼需要討好的人,談生意和人單獨見面就行,像這種聯絡感情的社交活動,他若出現不過是給別人巴結他的機會而已。
若不是為了成韻,他自然不會來。
但今天他想把成韻推到幕前,正式敲定她孟青和女朋友的身份,那這樣的場合便十分合適。像這種女人多嘴也多的地方,最適合散播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