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節(1 / 4)

小說:我靠種地成首富 作者:一七令

他其實最擔心的就是成親之後,朝安會嫌棄他。如今事實證明,他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朝安從來不會在意這些。

想來可笑的也是他。當初相識的時候,他壓根什麼都不是,既沒有救太子的功勞,也沒有侯爺這名分,真真就是一個種地的,且還沒有種出什麼名堂來。當初朝安都沒有嫌棄他,還送了他一包棉花種子。如今,他反而覺得朝安不會贊同他繼續種地養東西,他實屬不該。

不過,這也證明了他從來就沒有看錯人。朝安果然是最瞭解他的,也是最支援他的人!

唐璟甚至已經決定了,明年春上,他要在莊子裡頭種出更好看的牡丹來。不,用不著明年,今年就能種。等到成親的時候,他要把最好看的牡丹花都用在當聘禮!

兩人越看越覺得對眼兒,怎麼看都不夠。

其實,兩個人在一塊的時候,根本用不著說什麼話。哪怕就是這樣靜靜的坐著,唐璟也覺得好。

可他總不能就這麼一直坐下去。時間長了,唐璟自然就該走了。

待他從屋子裡頭出來了之後,又碰上了晉王和晉王妃。只是兩個人也沒有多留他,只說了兩句話之後,便讓人送唐璟出去了。

晉王妃正想要回頭跟丈夫說話,卻見他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走遠了,且走得方向,好像還是女兒的院子裡頭。

晉王妃猜著,便知道他這肯定又是去沒事找事了。

晉王確實沒事兒幹?他閒著無聊,就去蕭朝安的院子裡頭瞧瞧那盞醜得沒形的花燈。當初乍一看覺得醜,如今在細瞧,簡直醜得沒眼看,晉王嫌棄道:“這麼醜的東西,也真是難為他能送的出手了。”

“送禮重在心意,不在輕重,更不在美醜。”蕭朝安摸著這盞大得出奇的花燈,想象的唐璟是怎麼一點一滴把它給做出來的,心裡就不自然地軟成了一團泥。

不管長得怎樣,這都是唐璟一點一點做出來的,且他做這些,還都是為了她。

蕭朝安反問:“父王可有親自做過什麼東西送的母妃麼?”

晉王面露不屑:“能花錢買得到東西,我幹嘛要費力思去做?”

“這就是心意了。父王都不願意自己親手去做,可見不是誠心的。”

晉王立馬就酸了起來。

看看,看看這都是些什麼事兒。都還沒有嫁出去呢,如今就幫著外人來編排他這個當親爹的了。真要是嫁出去了,那還了得?晉王如今是不敢得罪唐璟了,且他今兒冷眼看著,那臭小子膽子不知道大了多少,看到他的時候也沒有多少畏懼了。

大概是覺得自己如今身份變了,連他這個老丈人都用不著害怕了。

“我勸你還是悠著點兒,”晉王酸溜溜地說道,“縱著他也得有個度,別到時候被人騎在頭上欺負。”

蕭朝安並不理會他。

晉王討了個沒趣兒,見女兒又一心一意地盯著那盞破燈籠看,摸了摸鼻子,頓時也沒了言語。

他瞅了這臭花燈一眼。

難不成,自己親手做的東西真就不一樣了?仔細想想,他好像的確沒有親手做過什麼送給王妃。也不對,他別說親手做了,就是在外頭買些什麼帶回來討王妃的關心,都是極少極少才有的。

且說唐璟自晉王府一行之後,連著幾天心情都還是不錯。

直到那位陳大管家又過來了。

上回說是要提親,這回,也是過來說一樁大事的——唐郢要離京了。

他自己求的外放,去的還是最邊遠的地兒,為了這事,孫氏都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淚下來了。可是唐郢雖說孝順,卻也是極有原則的,何況這事情他的頂頭上司都已經同意了,斷然沒有了更改的機會了。

比起孫氏,鎮國公可就要鎮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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