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楊默多優秀,你們念念不忘的
林諾坐在派出所大堂,渾身上下都在滴水。
男公安拿了毛巾過來,見林諾渾身溼答答的,也覺得抱歉,“實在對不住,這是毛巾你先擦擦,需要你配合做個筆錄,不會耽誤你太多時間。”
“沒事,”林諾是個配合的好公民,接過毛巾擦身上的水,也不指望能擦乾了。幸好她今天沒穿裙子,雖然溼噠噠的,好在沒有走光的風險。
男公安又給她倒了杯熱水。
林諾捧著杯子,對方過來給她做筆錄,過程就還挺快的,詢問事發經過,林諾就如實說了,然後又在筆錄上面簽下自己名字。
因為她也沒有損失財產,所以整個過程就還挺順利的,公安等她簽完字,看著地上裝了半袋磚塊的行李袋,還是問出了口,問她為什麼拎著一袋磚到處走。
其實,磚塊算什麼,她還聽過更離譜的,有個姐妹騎腳踏車把包掛在車把手上,然後被搶了,其實裡面裝的就是一大包衛生巾。
面對公安同志的疑問,她就說是個人愛好問題。
說完,她看到男公安兩道粗眉跳了跳。
正打算離開,裡邊蔡民被公安押著從後面的走道經過,看見她紅著眼衝過來,“臭娘們,你報警抓我,害我坐牢,你給我等著,我不會放過你!”
喊完,又被公安押著走了,不過嘴裡還在罵罵咧咧,說絕對不會放過她,讓她等著。
林諾對於這方面的法律瞭解的不甚清楚,就問了男公安,公安同志告訴她蔡民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搶劫罪,會被判刑。
林諾嘆了口氣。
得,這叫什麼?
咎由自取。
出於保密和安全考慮,公安並沒有告訴她報警人是誰。但林諾從派出所出來,看見一輛熟悉的黑色轎車停在門外。
她想她明白了。
立在走廊下等,只見駕駛位置車門開啟,先前幫她的那個司機先生撐著黑傘向她跑來。
“姑娘,不介意的話我們可以送你一程。”
我們,特意強調後面一個字,說明車裡還有其他人,多半就是這輛車真正的老闆。
“我能說不嗎?”林諾反套路的詢問。
得到對方一個尷尬而不失禮貌的笑,“這是我家先生的意思,他現在就在車裡,也是他看見有人搶你的旅行袋,讓我開車撞劫匪,報警也是他的授意,並且他已經打電話瞭解過案情。”
於是,林諾懂了。
雖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好像成功引起了車裡這位神秘大佬的注意。
撐著傘朝車子走,經過車頭前時,林諾特意看了眼車牌號。
司機先生給她拉開後座車門。
林諾搖頭,笑話,她怎麼可能隨隨便便上別人的車,車子就是個密閉空間,出了事跑都跑不了。
雨很大,天色越來越暗,車裡光線也不好,她彎下腰,隱約看見車子後座坐了一個男人,也瞧不清長的什麼樣,就好像戴眼鏡,然後人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