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警官們只能致電給李敏棟,問他母性姓什麼叫什麼,人在哪裡——警官們擔心這位阿姨可能是詐騙犯,專找突然爆紅的人詐騙。也有可能是有什麼精神上的疾病,一看見名人紅人,就真的以為自己是名人紅人的媽。
即便這位阿姨不是詐騙犯,也沒有精神疾病,她的行為也在妨礙公務的邊緣瘋狂試探。因此警官們對待阿姨非常嚴肅。
大致地把事情跟聞月一說,李敏棟並沒有發現自己說話時無論是音調與口吻都帶著不協調的彆扭。
瞥過李敏棟緊皺的眉頭,聞月明知故問:「所以你覺得那個人,會是你-媽媽嗎?」
從李敏棟的經歷來看,沒有人可以否定他就是被生母拋棄了。然而李敏棟並不記恨生母,也不會談起生母就勃然變色。
好脾氣到李敏棟這種地步,倘若他口中那位指認他是自己親兒子的人僅僅是個找錯了兒子的別人家媽媽,他不光不會表現出這種奇怪的彆扭,反而會試圖安慰對方。
能讓李敏棟擺出這種不知該如何反應的臉,只能是那個人確實讓李敏棟認為她有可能是他的親媽。
嘴巴開闔了好幾下,李敏棟才幹巴巴地擠出一句:「她身-份-證上的-名字,和我媽-的-名字……一樣。」
太多的巧合往往不是巧合。
就算這位和李敏棟的生母有著一個名字的女士不是李敏棟記憶中的生母,她也多半是認識李敏棟生母的人。
「那你是怎麼回答給你打電話的警官的?」
「警官問我,我媽叫什麼名字,我就告訴他了。她叫丁琳。」
儘管被生母丟下時李敏棟還很小,不過他仍然記得生母教他的幾句中文。其中最讓他記憶深刻的便是生母的-名字。
因為還在李敏棟牙牙學語的時候,她就在李敏棟的面前搖著鈴鐺,笑著重複同一句話:「叮鈴,叮鈴。我的寶寶永遠要記得媽媽叫丁琳啊。」
李敏棟可以忘記生母的長相,可以忘記生母的聲線,卻永遠忘不了她說她叫丁琳。
「然後呢?」
「然後那個警官沉默了一會兒,說那個人的身-份-證上,就是這個名字。」
「……」
聞月能理解李敏棟心裡的不適與彆扭。
既然能拋棄他二十年,現在生母來找他幹嘛?
既然想認回他這個兒子,那拋棄他的二十年間,為什麼生母一次都沒有來尋找過他這個兒子?
想扔就扔,想撿就撿,這樣的母親太過自私。難道在她眼裡,孩子難道是路邊的石頭?不會痛,不記仇,也不需要用心對待。
但,聞月說不出要李敏棟別理會他那自私生母的話。
「給你打電話的警官把你媽媽和那自稱是你媽媽的人同名這件事告訴她了,對吧?」
「是。」
聞月垂下了眼簾:「那她一定會說想要和你見面,希望你能考慮一下。」
「聞月姐,你是不是有順風耳啊?還是你是神,你可以預知未來?」
儘量表現得和平時一樣開朗,李敏棟隨口說著,試圖擠出個笑來。
可惜,聞月沒那麼好糊弄:「不要扯開話題。你會去見她嗎?」
好一會兒,李敏棟才訥訥道:「……我不知道。」
心亂如麻,那些李敏棟以為已經被時光磨平的情緒像一根根刺,毫不留情地扎破他靠自我催眠、刻意無視建築起來的防禦牆。
以為自己真的已經一點兒都不在乎被生母拋棄的這個事實了,李敏棟直到聽說疑似生母的人在找他,才不得不再一次直面自己的童年。
「這樣。」
頷首對李敏棟的話表示理解,聞月並沒有對李敏棟說什麼自己很想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