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江火從小就怕他。
“還什麼還,我還就不要了。”餘江火一臉不屑地說:“等我湊夠了錢,自己重新買一部。”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問:“江火你還去嗎?”
“去啊,放了學就去,不去哪兒來錢買手機。”
“說得對!”
於是,下午一放學,餘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他們的樂隊名字叫fire,意為‘火’,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這兩年裡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駐唱。
也差不多在那個時候,餘江火認識了沈漸和簡晃。
沈漸是個alpha,樂隊裡的架子鼓手,因為留了一級,年紀在他們當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簡晃是個beta,樂隊裡的鍵盤手,平時沉默寡言,不太愛說話。
餘江火的音色比他們好,音域也更廣一些,理所當然地成了樂隊裡的吉他手兼主唱。
至於孟商羽,他是餘江火中學時的同桌。兩人都喜歡音樂,一見如故,就連上了高校也在一個班。fire成立後,他在樂隊裡擔任貝斯手,像個小弟一樣常常跟在餘江火身邊。
他們在酒吧門口匯合,然後一起從後門進去。
餘江火揹著吉他走在前面,沈漸緊隨其後,孟商羽和簡晃走在最末。
“老沈,”孟商羽注意到沈漸脖子上的草莓印,開玩笑似地說:“又有人追你了?還是oga?”
沈漸長著一雙丹鳳眼,很會哄人開心,加上皮相也算得上上乘,因此在他們學校很受歡迎。常常有不少oga追求他,給他送東西,而他本人全都來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