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譽都沒起身,那條胳膊伸過來,就輕而易舉地拿起了冬寧的盤子。
他把炒飯倒進腳邊的垃圾桶,然後將剩下的豬肝都撥到她盤子裡,拿筷子歸攏得很整齊,騰出一半的地方,往裡夾了幾塊胡蘿蔔,剩下的菠菜也放進去了。
滿滿當當的一盤,擱在冬寧面前:“吃。”
“我說我飽了。”
盛譽的唇角平直,剛才裝出來噁心人的那副溫和的表情也早就消失了,冬寧看出他在按捺脾氣:“七歲的小孩兒吃得都比你多。”
“是嗎,你收集過資料?”
“我只想讓你多吃點。”
“我說我不想吃!盛譽你是不是聽不懂人話?”
“生什麼氣?這麼激動,就因為我剛才說你沒看頭?那我跟你道歉,對不起,是我說錯話了,我就是想說,你現在身上根本沒什麼肉,再這樣下去……”
“跟你有什麼關係?”
“怎麼跟我沒關係?你是我老婆。”
冬寧的眼眶裡蓄著淚,她覺得今天不吃這盤泔水一樣的東西,盛譽就沒完了:“盛譽,你到底想幹什麼?”
“跟你說不清楚。”冬寧起身,“餐桌我一會兒會收拾,現在……”
盛譽抬眼,不冷不熱地看著她:“現在去哪?”
冬寧在身側攥緊了手:“我回房間休息,不想跟你浪費時間。”
“不回醫院了?我今天一天都在飛機上,不知道你到底輸上血沒有,冬寧,你就是想死是吧?”
冬寧的眼淚一下子就下來了,崩潰的情緒再也壓抑不住,她很想狠狠地把它發洩出來,可又因為捨不得破壞盛譽這昂貴的大房子裡的任何一件物品,從而找不到發洩的途徑。
這裡的每一個盤子、每一雙筷子,甚至是放車鑰匙的托盤,都精緻得將自己與平庸的界限劃定分明。
她應盛譽的要求搬進來,住在這個地方,睡了那麼多長又沉的覺,也沒覺得這地方有什麼好的。
每一天每一個小時,每一分每一秒,她都想搬回她那間熱水只能出幾分鐘的小房間,至少沒人對她吃太多的糖指手畫腳,沒人對她的血檢資料斤斤計較,也不用吃飯糰吃到吐。
也沒人會就算不在巴黎,都能知道她昨天差點在學校暈倒,被同學送去了醫院。
她真後悔,盛譽要是忘不了她,那就讓他記一輩子,她幹什麼那麼好心,非要配合這種腦殘的戲碼。
“我不喜歡吃豬肝,不喜歡吃菠菜,我也不喜歡吃南瓜,盛譽,我們之間沒必要這樣,以前你管著我,那會兒我是你女朋友,好,我聽你的,但現在不是了,我的事也不用你管!”
盛譽幾乎是被她氣笑了:“以前你聽我的?”
短短兩年之內,她給李淑琴捐了兩次骨髓,即便醫學上來說這對身體並沒有重大影響,可她就是虛弱了很多,貧血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但也就是貧血,低於正常數值一點點,醫生連藥都沒開。
可是盛譽很在意,自從查出這個,他就總是下意識去看冬寧的臉色是不是過於蒼白。
他們倆鬧分手的那段時間,最後一次吵架,說來令人笑掉大牙,是因為盛譽發現原來冬寧早就開始對他的話陽奉陰違,法語課早都已經沒再去不說,他做好的菜,也幾乎都進了垃圾桶。
當時盛譽看著她那張比往常更慘白兩分的臉,想到她是怎麼敷衍自己,他工作忙沒辦法經常去上法語課也就算了,她也偷偷地不去,寧願自己一個人待在家裡都不出門,法語單詞考三十個能錯十五個,盛譽說她,她就找理由說是因為累,他都一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也就算了,可對著她正準備處理還沒能處理的垃圾桶,盛譽就氣得手指都在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