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雲薇,1593457xxxx。」
兩個警察出去後,很快又回來,「梁潔,你騙警察是違法的,你知道嗎,你說的傅雲薇,她的電話不是1593457xxxx,1593457xxxx是一個八十歲的老大爺的電話。你說葉可塵猥褻學生,到底是你聽說的,還是你說的?你想清楚了再說,錄口供撒謊是違法的,要坐牢的。」
聽到要坐牢,梁潔依然沒有畏懼,漫不在乎地說,「好吧,是我說的,我是他後媽,因為他不願意幫忙和領導說話,讓他弟去育禾上學,我一氣之下故意胡說出氣的,我承認我錯了,但我和他是一家人,這是家庭糾紛,請你們不要動不動就說違法。」
儘管梁潔承認了她是胡說的,但是警方還是聯絡了g市的警方和育禾g市分校的校長,最後得到的反饋是,沒有接到過家長和學生對葉可塵的指控和投訴。
這個事情基本已經調查清楚,事情很明顯,梁潔的指控是莫須有的,葉可塵是清白的。
警方把梁潔和葉可塵帶到一個辦公室,「葉先生,你看這件事你想怎麼處理?」
「我不接受調解,我要告她造謠誹謗罪。」葉可塵直接對警察道,說完,掃了梁潔一眼,接著道,「我還要告她惡意侵佔他人財產罪。」
梁潔一聽,怒了,也急了,「葉可塵,我這最多就是造謠,被警察批評教育幾句,什麼造謠誹謗罪,你當我是法盲啊!」
「這位女士,你的確不瞭解法律。」
一個身穿高定西裝,帶著銀框眼鏡的男人走了進來,打斷梁潔道,「造謠罪和造謠誹謗在法律上都屬於誹謗罪,法律依據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你在公開場合,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已經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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