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何時,被交換了的呢?
方四娘若是穿著自己粉紅色的鞋子出門,那麼除非是她之前推理的,方六娘情急之下,忘記把鞋子換回來了,否則的話,無論是方六娘還是洪邑,都不會故意換鞋,留下顯眼的罪證。
再往前推,若是方四娘出門的時候,就穿的是黃色鴛鴦戲水的鞋呢?
她出門見洪邑,打扮得十分周全,又怎麼會不注意到自己穿了不合適的鞋子?
池時想到這裡,瞬間明瞭,“是方四娘自己換的。”
在他說的同時,屋子裡的響起了另外一個聲音,“是四姐姐自己換的。”
池時循聲看了過去,只見一直不怎麼說話的方五小姐,亦是抬頭看向了她。
“旁人不清楚,我們姐妹幾個,一直在一起。祖母想要把我的親事定下,長幼有序,便要先定下四姐姐的。洪家提親走得很快,年前便已經過完定了。”
“正月的時候,洪邑進府拜年。我同四姐姐親眼瞧見了,瞧見六妹妹扭了腳坐在假山背後的石頭上,洪邑給你檢查傷勢,給你穿鞋。四姐姐何等聰慧,又豈能看不出一二……她一直悶悶不樂的。”
方五小姐說著,紅著眼睛看向了方六,“你自己想想看,四姐姐是不是年節之後,方才明著反感這門親事的?她都要嫁給洪邑了,奚落自己未來夫君,於她而言,有什麼好處?”
“這親事易結,卻是難退。洪邑一邊不敢同家中直言,要娶你;一邊要娶四姐姐,卻又還扯著你。這不就是她同你說的,學問尚可,心性不足麼?”
“那日洪邑給你穿的,便是這雙鴛鴦戲水的鞋。”
第二八四章 等你吃肉
方五小姐拿帕子擦了擦眼淚,“四姐姐矛盾了許久。她一邊覺得十分惱火,被你們瞞在鼓中,得了這麼一門親事。你年紀小,去了京城之後開了眼界,未必就還記得洪邑。”
“可她呢?親事已經定下來了,洪邑不喜歡她,就算日後靠她籌謀,夫妻二人舉案齊眉,也到底一生意難平。”
“另一邊,她又心中不安,覺得應該成全你們。祖母急著帶我們去京城,她的親事定在了秋天,說不定還有轉圜的餘地。她這些日子,都煩得很!這才一時沒有忍住,刺了你們。”
方五小姐說到這裡,忍不住哭了起來。
她們姐妹因為有了共同的秘密,親事又都已經塵埃落定,馬上就都要離開方家出閣,再也不是方家女了,反倒是變得前所未有的親近。
“雖然我不知道,洪邑是以什麼理由,約了四姐姐出去的。但是我知曉,旁的人能夠忍氣吞聲,裝不知道一輩子。可是四姐姐不是那樣的人,她早就說了,要刺那洪邑一刺。”
“告訴他,這件事本就是他沒有辦妥,她不是被人矇在鼓裡的傻子。事情由他而起,他若是個男子漢,就當給個說法,做個了斷才是。”
池時聽著,嘆了口氣,“所以,方四小姐起身出門的時候,故意穿了方六的鞋子。想著若是洪邑瞧見了,便能夠立馬明白,當日在假山之事,被她知曉了。”
“可惜她心思細膩,千言萬語繞著彎兒的說。洪邑卻根本沒有給她商談的餘地,他擔心夜長夢多,方四娘一出現,他便立即下手勒死了人。”
“是以,那雙繡花鞋的特殊之處,方四娘還沒有來得及展示,就沒有然後了。”
說話間,門口已經傳來了嚷嚷聲,一群衙役帶著刀闖了進來,領頭的那個對著方老太太拱了拱手,“老夫人,得罪了。有人報案,說洪邑夥同府上的六姑娘一道兒,殺了方四姑娘。”
“那洪邑已經認了罪,小的封了縣太爺的命令,要將方六姑娘帶走。”
他說著,有些忐忑的走到了方三娘子面前,“夫人,大人叫你現在趕緊回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