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穿越到宋朝(4 / 4)

,我問你,爾從何來”?

他自然地答道:“我從東北來的”

縣尉回道:“東北,東北,哪裡來的東北,你莫不是來消遣我。你既是東北方來的,身著短袖短褲,腳下穿著尖頭皮靴,這不正是金人的打扮?既然是金國來的,如果是政府官員,那麼一定有文書在手,金國也會先行打過招呼再派遣你,你可以有文書。”

他答道:“我被人用匕首刺中了胸膛,不知道怎麼來到這裡,哪裡有文書。”

那縣尉又道:“如果你是正經好人,那來到我天朝上國,一定有行李,或者做生意,或者成為我朝子民,如何一點行李都沒有,一定是偷偷潛入我們州府,在這裡打探虛實,只待那金國兵馬一到,你便做開路先鋒,你這種細作我抓了沒有一百也有九十,你想做什麼我一看便知。老爺,先打他一百殺威棒,看他招是不招。”

那縣令道:“也好”,說著便讓衙役來打他。

他怎麼可能乖乖被打呢,在堂下跟衙役們打了起來,廝打過程中甘有志的屁股處的褲子被扯了兩片下來,露出了兩塊紅色的胎記。

那縣令看見那兩塊赤紅的胎記,那眯眯著的眼睛一下睜開的老大,突然叫到:“且慢,堂下漢子,你這一路來可曾患病。”

“我刀傷剛好”,他脫口而出。

縣令原來去青州府議事的時候,知州悄悄跟他說過,平時如果遇見一個孩子一定要留心上報,那孩子屁股上有塊赤紅的胎記。

縣令以為知州還有民間私生子,他也是有心巴結知州,因此處處留意這件事。正所謂“國事是小,知州家事事大”,國事是大家的,知州的家事才是可以幫他升遷的?

宋朝法律詳細,對於老弱婦孺是不允許動殺威棒的,因此縣令問了甘有志是否有病,只要甘有志回答有病,就可以不打了。

“明府,他是金朝細作,不能用對待用本朝子民的規矩,我們本朝不打老弱婦孺,可這人是金國來的。”

甘有志剛剛以為可以免了這一頓打,沒想到這縣尉又來害他。

經過這一系列的事情,他也終於明白了,自己不是在做夢,也沒掉到劇組裡,自己是真的穿越了。

如果自己真的穿越了,成為王子公孫也就罷了,偏偏成為了一個奸細,這萬一被一頓打死了,自己如何回去見父母,如何見女朋友和自己的好朋友,想到父母慈祥的臉,一家子歡歡樂樂的時光,想到女朋友可可愛愛等待著到北京來找他的表情,想到和好朋友李剛以後可能再也見不到面了,心中直叫嗚呼哀哉。

“罷罷罷,既然來到這宋朝,來讓我做奸細,那也好,我就憑藉自己改變自己的命運,改變宋朝的命運,想辦法再穿越回去。

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大丈夫生於天地間,決不能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消失了。”,他接受了事實,逐漸平靜了下來。

於是向縣令說道:“大人在上,小人在此拜過兩位大人,我這裡有一件天大之功,不知兩位大人可否願聽小人一句?”

知縣與縣尉一聽天大之功,先是吃了一驚,然後清了清嗓子,相互使眼色。

“嗯嗯嗯”了一句,叫其他人退下,來聽甘有志如何給他們一件“天大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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