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神宗:在朝堂上表決(2 / 2)

小說:我在宋朝上學記 作者:楊聖佛

神宗,說幹就幹;當即吩咐太監,“讓人準備筆和紙。

每人發一張紙。

上面分別寫上剛才討論的四條變法。”

“諾。”

太監應諾。

“慢。”

楊世鵬喊道。

“還有何問題?”

神宗很耐心的看向楊世鵬問。

楊世鵬:“既然都是要投票了,何不多寫幾條出來一次性過路以提高效率?”

“有道理。”

神宗認同道,“你把要加的都說出來。”

兩個小青年在朝堂上旁若無人地玩起來,

“好。”

楊世鵬認真道:“雖然說後宮不應該干政,但若是男人的決定把家毀了,把天下毀了,後宮也會跟著遭殃。

後宮不能決定天下事卻會跟著遭殃,這對她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的意思是,即便後宮不幹政;也沒必要完全拒絕她們上朝,聽聽她們的建議,也是可以的。

所謂廣開言路,兼聽則明。

所以我第5條是:

皇帝的宮妃,家人,都可以跟著皇帝聽政。

在不太嚴肅的會議上,大臣的家人也可以跟著。”

“行吧,這也算一條。”

神宗毫不猶豫就點頭同意。

到底是年輕人,就是不喜歡太古板。

旁邊的執筆太監快速寫下。

楊世鵬:“每一個女子都是下一代的母親和祖母。

女性獨立,聰明,智慧和勇敢,更容易教出傑出勇敢的孩子;而傑出勇敢的孩子,是國家的未來。

所以我第6條變法建議是:

提高女性地位,不得虐待女性;不得違背婦女意願強姦女性,強姦女性要判重罪。

允許女子平等地參與社會工作。

禁止纏足傷害女性,間接傷害勞動力。

不得包辦婚姻,婚姻愛情關係中,應該充分尊重女性的意見。

丈夫去世,不得拿迂腐的封建老古思想要求女性守貞潔;甚至殉葬。

夫妻感情不合,雙方都有權自由提出離婚。

夫妻共同創造的財產,離魂時男女雙方平分。

夫妻離魂,孩子願意跟誰,應尊重孩子的意見。”

楊世鵬一下子為女子說這麼多話,蘇小妹感動得熱淚盈眶;看向楊世鵬的眼神,滿是愛意和柔情。

若不是在朝堂上,她都恨不得直接撲上去抱著楊世鵬狠狠啃兩口。

“這一條內容太多了。”

蘇軾疑惑道,“其中有部分內容我是認同的,有些我還沒法認同。”

“對對對,這一條有些地方沒法認同;有些地方可以認同。”

“女子離婚財產平均分配這一部分,我就沒法認同。”

“我也是,我也是……”

“行吧,這一條下面又列分條。”

楊世鵬從諫如流,“然後分別打勾或者打叉,朝中半數以上大臣打勾認同的;就先頒行。

沒有透過的,就再討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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