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曦像個羞澀的小姑娘一樣捧著臉,滿臉的幸福笑道:&ldo;是的,我特別認可你這一點。我和元緒三年前一見鍾情,他為了追求我,把我每一場音樂會都聽遍,有一次我心情不好,卻不得不去南方一個城市參加團裡的演出,他拋下所有工作陪著我,一路哄我開心。&rdo;
&ldo;這種為愛瘋狂的事情太多了,想想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個過往,哪怕他不給我一個婚禮,我也會愛他至死的,就如他說過會一生一世都只對我一個人好一樣。&rdo;
柳可眼睛直勾勾盯著陳曦,&ldo;元緒真的說過這樣的話?&rdo;不可能,元緒說見到自己他的心第一次真的動了,而之前的愛情不過就是湊合而已。
比如陳曦,不過就是朋友介紹,大家條件相當,又都是文藝圈子的,這才湊合在一起。可元緒說過,那不是愛,頂多算是合適。
柳可很想告訴陳曦,她身上這一條婚紗其實是元緒為自己定製的。只不過自己不想背叛丈夫,不想離婚,所以元緒才一氣之下給了陳曦而已。
元緒就是為了刺激自己,所以故意對陳曦好,柳可自認看得很清楚,也很享受男人為自己而瘋狂。
雖然柳可沒說,可陳曦卻知道這條婚紗的來源。畢竟原主當初在訂婚宴上被拋棄本來就心灰意冷,後來知道連自己喜歡的婚紗也都是柳可剩下的而已,她徹底瘋魔了。
憑什麼,憑什麼自己好好一個人卻要受到這種侮辱?原主想報復回去,可也只是有一點念頭,壓根沒付諸行動,不是不敢,而是她的尊嚴和禮儀不允許。
可在元緒和王少君看來,陳曦哪怕有一點對柳可的不滿都不可以。尤其看到陳曦拒絕再次接納柳可這個朋友,惹得柳可鬱鬱寡歡、數度流淚之後,這兩人徹底爆炸了。
於是他們圍追堵截,各種破壞原主的名聲,讓原主在民樂團呆不下去。
原主太過生氣了,沒有愛情她忍了,可一胡是她的命,是她從小用無數時間磨出來的第一條命,她最大的願望就是成為團裡的首席一胡家,卻被這些人弄得藝術生命戛然而止。
原主於是找到柳可,求她放過自己,她絕對不會影響到他們三人行的愛情。原主的訴苦正好被柳可的婆婆看到,王夫人藉此很是羞辱柳可,讓柳可痛不欲生。
為了替心愛的女人報仇,王少君便找人折斷了原主的兩根胳膊,是徹底截斷,讓兩袖空空如也那種。
原主想報仇,可王家勢力太過強大,他們隨便推了一個替罪羊出來,不過就是接受了幾年的刑罰而已。
原主恨都恨地無能為力,最後從高樓一躍而下。
陳曦就特別想笑,柳可深深傷害了原主,又怎麼有臉求著原主繼續接納她當好朋友的?還說什麼她是真的喜歡原主,真的離不開這個好友,她哪裡來的這麼大的臉!
而且元緒這個窮畫家就算了,王家一少爺是腦子進了太平洋了吧,竟然能忍受三人行的愛情。他說了,只要柳可留在他身邊,不論柳可如何,他都會一直愛她、護著她一輩子。
這劇情可真是離了大譜,但沒辦法,狗血卻打著深情的名頭,總有人願意看。可也不想想,從始至終原主有什麼錯?
行吧,原主錯就錯在認識了柳可和元緒,錯就錯在太要臉面,錯就錯在不像那對狗男女拿著真愛的名頭肆意妄為。
不過換了陳曦過來,誰更不要臉還真是不好說。
陳曦現在還只是小打小鬧而已,畢竟虐渣也得慢慢來。她剛剛之所以表現一下幸福,也只不過是故意逗一逗柳可而已。
&ldo;小可,你今天怎麼了?情侶之間說一些海誓山盟的話不是正常嗎?哪怕可能很快就變心,可能會有背叛,但這種話還不是心口就來?&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