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讓保安把程野的樂隊趕走。
那是姜漫依第一次看到舞臺上的少年,如搖滾一般狂野叛逆,臉上掛著恣肆的笑意,大聲地叫囂著――
“你們不讓我上臺,是不是怕我搶你們的風頭!”
“搖滾樂憑什麼不能上正式演出!”
“搖滾不死!青春萬歲!我去你瑪德!”
架子鼓一聲聲重擊的鼓點,深深敲擊在姜漫依的心頭。
從小到大,她在家裡承擔著長姐的責任與義務,照顧家裡的弟弟妹妹,凡事且忍且讓,沒有抱怨過命運的不公。
直到她聽到架子鼓裡敲擊出來的狂野搖滾樂,見到那個敢於公然和權威叫板、叫囂著青春無敵的叛逆少年…
沉睡了十多年的睏倦靈魂,彷彿一夜間,甦醒。
她開始叩問命運:憑什麼?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姜漫依不再給家裡寄錢,不再幫著父母養育弟弟妹妹……
她已經為家庭犧牲了自己念大學的機會,再也不願意被家庭拖累,毀掉自己的人生。
於是,姜漫依開始自己掙錢自己花,開始買化妝品學著打扮,開始讓自己過得更加舒心和自在,也常常去藝術學院的音樂系做旁聽生。
同時,也從周圍同學和步檀嫣的口中,認識了藝術學院的所謂“超級大反派”――程野。
這傢伙可是學校的大名人,首先,放眼整個藝術學院,他的顏值氣質,校草肯定沒跑…
其次,這傢伙的叛逆性格和不羈的行為,讓整個學院領導頭疼不已。
那時候藝術學院的女孩,對待像“程野”這樣的壞男孩,簡直瘋狂地迷戀著。
姜漫依也是一樣,她對程野幾乎可以說是一見傾心。
他的每一場樂隊演出,無論是在酒吧、廣場還是地下通道,她都去,默默地看在人群中,難掩興奮地遠遠看著他。
渾身上下每一個細胞,都在為他歡呼吶喊。
後來,有一次演出結束之後,程野竟然叫住了她:“喂!你叫什麼名字?”
姜漫依看看周圍,讓後指了指自己:“你問我嗎?”
程野笑了,露出兩個挺可愛的虎牙:“這裡還有其他人?”
他的演出,每次觀看人數不超過十個,面前這女孩每次都來,他當然注意到她了。
“我…我叫姜漫依。”她臉蛋一下子紅了,彷彿是被愛豆臨幸了一般,結結巴巴道:“我是你的歌迷,我就…就挺喜歡你的…歌。”
“野哥,走了啊。”身後有貝斯手叫他。
他點了根菸,回頭道:“你們先走,我跟我歌迷說幾句話。”
說著,他走到了姜漫依面前,望了望濱江廣場對面奔騰的江流:“一起走走?”
姜漫依僵硬著脖子,點點頭:“好哦。”
程野叼著煙走在前面,姜漫依跟在他身後,心臟砰砰直跳。
他偏頭望她一眼,笑著說:“你很熱嗎?”
“沒、沒有啊。”
“臉都紅透了。”
姜漫依摸摸自己的臉,暗罵一聲不爭氣:“我…就是…”
“聽說你喜歡我?”
“誰說的!”
“我們學院那隻小天鵝,說她閨蜜喜歡我,讓我給個機會。我問她,你閨蜜是誰,她說我慢慢就會發現。”
程野望向了姜漫依:“果然就發現了,每次演出都有你。”
姜漫依差點讓自己口水嗆死,臉頰羞紅,恨不得直接跳江裡死了算了!
她是喜歡程野,但是她絕對不願意被他知道啊!
步檀嫣是大學生,程野也是大學生,可她…她算什麼,高中畢業就輟學了,現在打工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