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透過九條變法,青苗法還是沒被廢除(1 / 2)

小說:我在宋朝學文科 作者:楊聖佛

“你們很好!”

神宗黑著臉道,“整天口口聲聲天家天家,卻是在拿天家人做孤品實驗!”

“……”

皇帝聽進去了。

而且楊世鵬說的確實是有道理的。

大家都是讀書人。

一聽就明白。

好像真的是一起幹了傻事。

這會兒被楊世鵬捅開,根本沒法反駁。

只能裝聾作啞。

一個個大臣像木乃伊一樣裝死低頭盯螞蟻。

“算了,皇帝哥,這個愚蠢的想法,是千古傳承下來的陋習;大臣們也只是習以為常,不算他們的錯;只怪所有人都不夠聰明。”

楊世鵬看著神宗勸誡,火是他點起來的;好人又被他做了!

不少大臣心情複雜又無語。

卻誰也拿他沒辦法。

“嗯。這確實是個千古流傳下來的蠢問題。”

神宗認同道,“還是先投票。

看看今日能不能過一兩條新的變法。”

隨即。

太監們把楊世鵬提出的10條變法內容發給朝堂上的36名文武官員。

第1條,言論自由。

第2條,廢除跪拜禮。

第3條,改善上朝佔座條件和方式。

第4條,成立內閣和議會協助皇帝和宰相處理政務,分相權,解放皇權,提高政務處理效率。

第5條,允許皇帝和官員家屬聽證政和提建議。

第6條,提高婦女地位,具體包括:

允許女性平等參與社會工作

禁止違背婦女意願強姦婦女

禁止纏足

禁止包辦婚姻

禁止虐待婦女

允許自由離婚

不得用貞潔思想綁架婦女守寡

離婚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尊重已經懂事7歲以上子女自由選擇跟隨父母的意願,7歲以下孩童根據雙方的撫養條件和人品來判定歸屬。

第7條,反對封建迷信,禁止強迫他人拜鬼神。

第8條,尊重百姓,官員不得預設百姓自稱草民;有權有勢的人不得辱罵百姓卑賤。

第9條,5%以上利息為不受法律保護的高利貸。

第10條,破產保護。

每一大條和一小條後面都有括號,36位朝臣不記名打勾或者打叉。

這種方式很新鮮,看起來也簡單輕鬆。

王安石也認真思索每一條,在紙張上認真打勾和打叉。

變法派看到王安石帶頭,也認真對待起來。

反對派想透過第1條言論自由,還想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也要廢掉青苗法;從曾公亮,到文彥博,到司馬光,到陳昇之,到呂公著,到趙拚等非常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反對派代表,也都認真對待起來。

蘇軾這個略微溫和的反對派,覺得這種方式挺有意思,也逐條認真批過去。

楊文廣覺得今天小孫子的表現,實在太超越他的意外;而且以楊文廣的價值觀看,小孫子提出的每一條變法,他都很認同。

所以楊文廣都是毫不猶豫地全部打勾透過。

他甚至都忍不住在心中暗自佩服:

“果然不愧是我楊家的後人,懂楊家的心聲,還比我們這些老傢伙勇敢智慧。”

投票完成,所有的票被收到皇帝御案上。

兩名太監。

一個一張張投票拿起來給大臣驗證。

一個記錄。

驗證和記錄完成,神宗趙頊親自宣佈:

楊世鵬提出的變法,第1條,言論自由,朝中大臣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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