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放在了戚嶼跟前。
戚嶼剛開啟蓋子,手機就響起了新郵件提示聲。
見是傅延昇給他發來了合同,他立即點開細看——
《學業輔導兼商務顧問服務合同書》
甲方:戚嶼(證件xx……)
乙方:傅延昇(證件xx……)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華國民法通則》、《華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就學業輔導兼商務顧問服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學業輔導(陪讀)
……
2、商務顧問(秘書)
……
戚嶼邊看邊驚歎對方的專業,昨天他不過簡單一提,今天傅延昇就把他的訴求全都轉化成了服務條款,叫他幾乎挑不出一點漏洞。
仔細過了一遍,戚嶼只對其中一條有疑惑——乙方權利中提到傅延昇可以在他知情且允許的情況下做兼職工作。
戚嶼放下冰激凌,直接在微信裡給對方留言:“你還想做兼職?”
f1s:“不行?”
嶼:“我以為你全職陪我讀書,只為我一個人工作。”
f1s:“正經工作都還有上下班時間呢,再說給你講課又不難,我無聊了總得找點別的事打發時間吧?”
戚嶼:“……”
雖然對方這麼說讓戚嶼有點不爽,但傅延昇的要求也不算過分。
嶼:“那你做兼職不會到處跑吧?”
f1s:“放心,會留在你身邊,也不會影響主要工作,而且我差不多也都會讓你知道我在做什麼。”
戚嶼覺得安心了點。
嶼:“那好吧。”
f1s:“不過我說,你這人佔有慾怎麼這麼強?我就多加了這麼一條,你追著問了我這麼久,會不會我以後多抽根菸你都要管我?”
戚嶼:“……”
算了,想到這男人都打算籤賣身契了,先不跟他爭了……
合同後面還有詳細的保密條款和雙方違約責任,末尾還提到了第三方見證人,傅延昇特地在文件中批註解釋,因為這是非常規合同,戚嶼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請公證處、律師或者他爸爸來見證合同的合法性,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對方的細緻周到讓戚嶼格外滿意,他決定一會兒就把合同發給爸爸過目,讓爸爸來做見證人。
關了文件,戚嶼一看那郵件裡還有一份《學業輔導兼商務顧問服務合同書(附則)》,愣了愣,一邊開啟來看,一邊挖了一勺冰激凌吃。
結果還沒看兩行,那一口冰激凌就全噴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