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r-ci,國稅局刑事調查科,在全聯邦各種執法部門裡,擁有優先權中的優先權。
瓦塞爾-文尼一個銀行劫匪,背後和大富豪哈里森-哈米德存在關聯,聽起來就知道背後的事很複雜,調查起來很困難。
既然這樣,不如直接找ir-ci(國稅局刑事調查科),他們對案件本身沒興趣,案件裡的錢則非常值得他們注意。
ir-ci擁有先抓人、後舉證的權力,哪怕哈里森-哈米德是個大富豪也無法明著抵抗對方。
“瓦塞爾-文尼這裡不用急,等伊爾漢律師那邊的調查結果出來,他這裡順手解決就好。”
面對軟硬不吃的瓦塞爾-文尼,羅安果斷選擇場外-發動人脈秘術,找ir-ci的埃爾默主管幫忙。
埃爾默主管對此也非常開心,毫無疑問羅安又給他送了筆大業績。
蕾西嘴角一抽,審訊室裡的瓦塞爾-文尼明明什麼都不知道,卻仍舊感覺優勢在我,實則已經被羅安擺的整整齊齊……
略一沉默,蕾西接著問道:
“所以,我們接下來怎麼做?”
“接下來,我們去找赫爾曼聊一聊。”
羅安抻了個懶腰,淡笑道:
“他在海水裡泡的時間不算長,腦子應該還沒泡壞,分得清好壞利弊。”
————
“我說,我都說。”
五分鐘後,另一間審訊室內,羅安和切妮爾剛整理好檔案,不等他們抬頭詢問,赫爾曼便滿臉嚴肅十分主動的說道:
“那個嘴裡鑲著金牙的傢伙,是瓦塞爾-文尼殺的。”
切妮爾被赫爾曼的配合態度弄愣了一下,羅安呵呵一笑,伸手給赫爾曼倒了杯咖啡,然後問道:
“那場大火,是怎麼回事?”
赫爾曼拿咖啡的動作一頓,沉默幾秒,他抿了一小口咖啡,說道:
“那場大火是我放的。”
赫爾曼表示,那場大火是他不得已而為之。
在大火點燃之前,赫爾曼和他的幾個手下,一直在亞特蘭大城郊區的倉庫裡,過著與世無爭,吃吃喝喝放鬆心情,順便每天印刷幾大紙殼箱假鈔的無聊生活。
“蘇珊是我的……額,朋友。”
面對切妮爾略有些鄙視的眼神,赫爾曼尷尬一笑,接著說道:
“大火發生的一個多月前,蘇珊某次出去買食物時,有兩個喝醉酒的傢伙上來找事。”
赫爾曼口中喝醉酒的傢伙,正是尋寶團隊中的兩個人。
當天赫爾曼剛好和蘇珊一起外出購買食物,看到這種情況立即上前阻攔,兩個酒鬼怒氣上頭開始動手,赫爾曼便和二人打在了一起。
打到一半時,有人出來拉架,對方是酒鬼的老大,名叫本森。
相較於兩個酒鬼,本森的態度好很多,倒了幾句歉帶人離開,赫爾曼被蘇珊帶回倉庫,收拾東西時猛然發現,他做生意時用來展示給顧客的假鈔居然丟了。
赫爾曼立刻意識到假鈔可能被本森等人帶走,趕緊開車返回他們打架的位置,卻發現本森等人早已離開,赫爾曼根本找不到他們。
赫爾曼打算帶著眾人撤離那座倉庫,卻被蘇珊等人拒絕,因為那些裝置很大,很不容易搬運,換個新地方重新開工非常麻煩,非常耽誤時間。
“我當時應該強行帶他們離開的。”
赫爾曼苦笑一聲:
“品控不嚴必出事,這句話果然是真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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