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警的血,都與舅舅孫程融合。
對於滴血驗親,史書中都有記載,本朝刑名也以此法做為親緣依據,但明卉知道,這裡面是可以做手腳的,前世她為人尋子,便曾有養子與養父血液相融的事情發生,直到幾年之後,她才從行家口中得知,這滴血驗親,也是有門道的。
所以,霍侯爺堅持不用自己的血,誰知道他是真的怕疼,還是其他原因呢。
至於霍警,那就不用說了,據說因為皇帝賜名“警”字,令霍侯爺對這個幼子不喜,連帶著定襄縣主,對他也多有疏忽,遠不及兩個兄姐。
霍姍姍是霍侯爺唯一的女兒,天生麗質,是侯府明珠。可明卉接觸過霍姍姍幾次,她與霍譽做對,其實是害怕霍譽的迴歸,會直接影響到她和兄弟們,這麼害怕,可見她對自己、對母親、對兄弟們在父親心中的地位心知肚明。
否則,霍姍姍也不會遇事就去外家告狀了。
現在孫家偷換霍謹的事已成事實,定襄縣主後半輩子,恐怕都會被霍侯爺軟禁起來,霍姍姍在長平侯府的日子也不會好過。
霍謹就不用提了,含玉匙出生的侯府小公子,一天好日子也沒有過,好不容易認祖歸宗,卻又被父親嫌棄,像只鞠子一樣被踢來踢去。
而霍譽,做為唯一一個被霍侯爺承認的兒子,其實也並不比霍家其他孩子幸運。
從小沒爹,被村子裡的孩子們笑話欺負,五歲被拐走,雖然找到,卻和生母從此分離,霍誓雖然不受重視,可他錦衣玉食父母雙全過了十六年,而霍譽,一天沒有,就連與母親在一起的時候,也只有短短五年。
明卉想到這些,心裡酸脹,甚至就連霍譽被拐,也是霍侯爺那位曾經的岳母在背後指使,如果霍譽沒有被拐,馮氏也不會出村,更不會遇到馮幽草,被帶去海上。
明卉越想越氣,霍譽和馮氏吃了那麼多的苦,馮氏甚至至今生死未卜,那些年霍侯爺在做什麼?風流快活!
明卉暗暗攥攥拳頭,等這陣子風聲過了,哼哼,不給霍侯爺找點麻煩,她這個兒媳婦就白當了。
直到掌燈時分,霍譽才回到京城。
聽說霍譽是帶著霍謹回來的,明卉便知道霍侯爺的肉,看來是割下來了。
霍譽帶著一身風塵進來,對明卉說道:“太晚了,不讓霍謹來給你問安了,我安排他在客房住下了。”
“你們吃飯了嗎?”明卉關切地問道。
“進城前吃的,不餓。”
霍譽去了淨房,梳洗乾淨,換了衣裳出來,這才說起今天的事。
“有兩位族老和我們一起進京,旗族叔也一起來了,同來的還有十幾個族裡的人,今晚他們全都住到長平侯府了,霍侯爺同意分家。”
“啥?分家?他真的答應分家了?”這太出乎意料了,明卉想到能從霍侯爺身上割下肉來,卻萬萬沒想到,霍侯爺竟然同意分家了。
“嗯,初時霍侯爺也沒有打算分家,他只同意把通州的一座莊子給我,做為讓我養霍謹的酬勞,再把大興一座一百畝的小莊子分給霍謹,由我代管,收息做為霍謹的開銷。
我自是不同意的,族老們也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