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2 / 4)

嫂子們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是再嫁就算了,我還怕倆孩子受委屈呢。我自己有手有腳,也能把孩子拉扯大,不用別的男人幫忙。”

她態度堅決,陳秋霞跟鄭紅勸了許久,都沒有吐口。郝義從口袋裡摸出兩塊錢,給倆孩子遞:“頭一回見倆閨女,也沒準備啥見面禮,給倆孩子兩塊錢買糖吃。”

一毛錢能買十個什錦糖,兩塊錢能買一大包水果糖了,郝義的這個見面禮可算是極為大方了。

楊杏兒跟楊桃兒往後退,齊齊搖頭:“不要!”

她們可不願意跟這個男人沾上關係。

陳秋霞從郝義手裡拿過錢,往倆孩子手裡塞:“你郝大叔給的見面禮,可不興不要。”真是奇了怪了,她家孩子要是見到別人給錢,早撲上來了,吳英玉教出來的倆閨女真是各色,連錢都不拿,別不是傻的吧?

她們來的時候就商量過,先說服吳英玉,如果她不同意,就走孩子路線。小孩子好哄,給錢給吃的就能對一個人親起來。

吳英玉視孩子如命,只要籠絡住了小的,不怕大的不答應。

楊桃兒摔開陳秋霞硬塞過來的錢,尖著小嗓子嚷嚷:“我才不要後爹!我才不要後爹!”

妹妹的話給了楊杏兒勇氣,她也跟著喊:“我也不要後爹!”

兩個孩子就跟吳英玉的態度一樣堅定,這讓陳秋霞的算盤落了空,她的臉色難看起來:“後爹有什麼不好的?能給你們買糖吃,賺錢買花衣裳,還對你們娘仨好,幹嘛不要?”

楊桃兒炫耀一般說:“我媽也能買。”

楊杏兒補充:“我媽能給我們買糖買花衣裳,我媽才不要去侍候別人家的兒子,也不要給別人家兒子當媽!”

別瞧著小孩子年紀小,可是說的話可是一針見血。

郝義娶吳英玉,不就是為了給他的兒子們找個媽,好讓她侍候一家老小嗎?

可是現在從人家當媽的到閨女就沒一個人願意的,他再瞧中了長相,可人家沒瞧上他,臉上也有些掛不住,還有些捨不得,試圖跟吳英玉講道理:“我那兩個崽都聽話,將來一定拿你當親媽待。你一個女人帶著倆閨女不好生活不說,將來也不能做孤魂野鬼啊?連個敬香的人都沒有!”

鄉下人都怕自己成了孤魂野鬼,未嫁的女兒早夭都要配個冥婚,破四舊之後雖然明面上沒人敢再這麼幹,但私底下也還是禁不住。

活著要抱團,宗族一起上墳過年,逢有矛盾族裡老輩子就能處理了,死了也要埋在一塊兒,好方便串門聊天。平生兩件事最重要,傳宗接待香火受敬。

誰家要是絕了戶,或者枉死橫死,或者各種原因不能進祖墳,成了孤魂野鬼,那可真是一大慘事。

吳英玉以前還當自己這輩子生是楊家人,死是楊家鬼了,沒想到世事變幻,眨眼間她就是孑然一身。

最難的坎都邁過來了,很多道理彷彿她都想明白了:“活著都不容易,誰管死後?活一天算一天罷,以後的事情誰知道。”心裡卻想:難道我倆閨女就不是人了?就不能替我養老送終?

她正是年青的時候,卻已經要被迫考慮到身後之事,只覺得心酸。

赫義見打動不了她,又使勁朝著陳秋霞使眼色。

陳秋霞跟鄭紅再勸,吳英玉還是油鹽不進,又將郝義提來的東西塞給二嫂:“你們帶來的東西還請帶回去吧。”

陳秋霞怏怏而歸,半道上還納悶,跟鄭紅嘀咕:“英玉以前可沒這麼倔啊,家裡人說啥是啥,很是可話。沒想到離了次婚,倒成了個倔性子。她這麼倔,又沒生出來兒子,不捱打才怪!”

陳秋霞一句話,倒把吳英玉被家暴的過錯歸咎於她的性格跟肚皮了。

還是鄭紅替她分辨了一句:“楊六虎被他媽慣的性子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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