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應手,而在大家認真聽他講話時也不慌不忙,從容不迫。那天晚上在理查森一家的客廳裡就是這種情形。煤油燈都已點上。燈光中,棲身在書櫥擱板上的那些異國情調小雕像,似乎也同樣很注意地瞧著他——不然就是在妒忌他了。我這個幽默要是歐文聽到,他一定會很欣賞的,因為那天他身上穿的是一套三件套西裝,橙紅的顏色鮮艷奪目,一般在重大場合才會穿上。他清了清嗓子,開始他的陳述:
「我首先想告訴各位,這些小小的思考完全是個人的見解,毫無官方色彩,至少在目前是這樣。我一直想著要先給大家通通氣,因為你們受這場嚴重事件的影響最大。現在,就讓我們把這此案子統稱之為『赫拉克勒斯十二宗疑案』吧。我還想明確指出,目前這個罪犯尚未抓到;而且可惜的是,我的這些解說似乎還不足以扯下罪犯隱身的假面具。應當說,此人小心謹慎、多有設防,並且有一個同謀在協助……這個同謀的身份我同樣還不清楚;不過一切都說明,這是個很普通的僱傭殺手,是集市廟會上耍把式的那種人,身體強壯而又靈活,有點像『偉大的狄俄墨得斯』。這種人只要給個價是很容易收買的。
「在第二個名為『金角牝鹿』的案子發生時,我不得不接受有個不說話的配角這個想法。我覺得很明顯的是,在火車站臺上人們見到披著獅皮、縱身去追火車的那個人,和後來火車停站、接著就在車廂裡讓人看到的那個人,並不是同一個。因為我們無法承認一個人能跑得和火車一樣快對吧?此外,這個人的體貌特徵也和人們通常所指繪的耍把式者有點不同,那種人往往都人高馬大、結實強壯。從我們的『金角牝鹿』艾麗思.格爾的父親、還有她未婚夫所說的來看,這個人在身高和肩寬方面似乎都很一般。不過,還是先讓我們來關注另一個人吧。他身體健壯,起先可能是打扮成一個普通旅客,而且顯然是他,後來在火車上聲稱見到外面有個獅人在追奔過來,跑得和火車一樣快,而且還竭力將這個謠言傳開。停車時,他套上自己心愛的行頭,隨後出現在眾人面前,也讓站臺上的旅客都看到了。火車啟動後他攀上那節車廂,這對一個訓練有素的運動員來說並不太困難。隨後,他嘩啦啦破窗而入,打死了偽君子皮埃爾·居伯爾,拎起『金角牝鹿』,拉響報警鈴,跳下火車,回到停在離鐵路不遠的一輛馬車上。我想,他曾用了一個氯仿棉花團使她昏睡過去,或者乾脆將其擊昏,然後飛快向倫敦駛去,將她送回了家。你們一定會承認,這次行動對一個體力受過很好訓練的男子來說完全可以做到。事實上,這個『功績』在本系列案件中排列第三,其成就表現在小艾麗思·格爾的反應當中……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