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迷彩作戰服,但手臂上的花紋條還是有些許差別,是蘇查德那邊的人。
探子。
17放下眼鏡蛇,抽出手槍。
“啪啪”
嘭
兩人眉心中彈,腦海炸開一個小洞倒在地上,兩人到死都不知道哪裡冒出個老六偷襲他們。
17起身朝屍體走過去。
其中一個身形和他差不多,有一米七五左右。
沒有猶豫,伸手就在對方身上扒拉,扒拉完之後,還將對方的水壺給拿上,走了兩步又返回去,將另一個人的衣服也脫了下來。
17拿著衣服聞了聞,兩套衣服都有股濃郁的煙味。
拿上蛇,拎著衣服就朝溪流那邊走去。
找了個隱蔽的地方,將眼鏡王蛇開膛破肚,蛇身太長了,有三四米,17沒有全要,從中間切了一米左右,其他的扔進了溪流中。
挖坑,生火,架好木架。
17拎著衣服跳進了溪流中。
採集了一些樹葉,包裹在兩套衣服中,在溪流中用力揉搓,完事之後再用大量的泥沙反覆洗了兩遍。
之所以要洗,是因為衣服上有著濃郁的人體汗臭味和煙味,在叢林中極為容易吸引野獸和蚊蟲的注意,利用樹葉的天然味道掩蓋,能讓他更好的隱藏在叢林中。
將衣服掛在火堆邊上,抓著一把樹葉揉搓,讓整套衣服散發著樹葉的味道。
村莊中。
吃過簡單的早飯之後,丹塞重整了隊伍,召集了幾個手下一起開會,商量待會的攻打戰術。
“今天我們前方有兩個村子,先打最近的,打下來之後,他們肯定會逃亡去另一個村子。”
“待會先分出一部分人,繞路去兩個村子中間,埋伏好,只要對方逃那邊,到時候給他們一鍋端了!”
丹塞在地圖上指著中間一塊山林,一臉嚴肅的說道:“必須要早點拿下,將軍得到情報,蘇查德那個狗東西找了外援,大約十個小時就會到達戰場。”
他的話音剛落,邊上一個壯漢嗡嗡的開口:“丹塞長官,那我們將軍沒有找外援麼?”
“找了,而且比蘇查德那狗東西找的更厲害。”
“不過他們出發的晚,可能需要晚上才能到,所以我們還有十個小時的時間去搶奪村莊,然後守住就好。”
丹塞點了根菸,臉上露出一股獰笑。
“殺光那群狗雜種。”
“哈哈,對,搶了他們的地盤,搶他們的女人。”
一群手下興奮的大吼大叫,好像打仗不用死人一樣。
不過這裡是金三角,最不值錢的就是人命,他們的戰爭連傷員都沒有,只要不能站起來繼續開槍,就算你還能搶救,隊友也會給你一槍,送你去見閻王,美其名曰幫助隊友減輕傷痛。
“走,去整合隊伍,直接出發。”
“走。”
一群人走出木屋在外面大喊大叫起來,集合,出發。
半個小時不到,一輛輛運兵車裝滿了武裝人員,朝著下一個村莊出發。
溪流邊,17啃完蛇肉,拿出匕首將不適合他穿的那套衣服割成布條,一寸寸的纏繞在搶來的狙擊槍上面。
今天會有黑色骷髏的傭兵小隊過來,雖然沒有和對方交過手,但職業傭兵和蘇查德那些半吊子武裝人員不同,擁有極強的戰鬥敏銳和意識。
特別是黑色骷髏這個組織中,以傭兵為主,小隊中的狙擊手絕對不弱,面對這種精英,17不會也不想露出一絲破綻。
將整把狙擊槍纏繞上迷彩,這樣他躲在灌木叢中將會和周圍的環境融為一體。
忙完這一切,17抬起頭朝著遠處看了一眼,微弱的槍聲和爆炸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