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琴的事給了大家一個警告,公司裡的氣氛都顯得有些低迷。
初箏下班的時候沒有看見肖澤,但是她看見寧靜。
這是輪番上陣是吧。
“箏箏,你怎麼了呀?”寧靜見她就小跑過來,一臉好閨蜜的關切模樣:“你不知道這兩天我多擔心你,你是不是和阿澤吵架了?”
“我和他分手了。”
寧靜微微一愣,眼底明顯有一絲竊喜,但她面上卻擺著疑惑和擔心:“為什麼分手,你們不是好好的嗎?是不是他欺負你了?哪個情侶在一起不吵架的,你別想那麼多啦。”
“我給你讓位不好?”我這樣的好人真的是打著燈籠都找不著,你可好好謝謝我吧。
寧靜心跳猛地加速跳起來。
初箏越過寧靜離開。
寧靜似乎被初箏那句話給震到,等她回過神,初箏已經消失在下班的人群中。
寧靜抓緊手包,腦中不斷盤旋著初箏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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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中介打電話過來,說是已經有買家,問她什麼時候方便籤合同。
初箏過去和對方籤合同。
初箏對錢沒什麼要求,雙方交談甚歡,簽完合同,初箏將房子的鑰匙交給他。
但是第二天,買主就給她打電話。
“錦小姐,你房子裡還住著人啊!”買主很是不悅:“你這不是坑我嗎?我來收房子,她竟然說我擅闖民宅。”
“我不認識她,你把人攆出去就行。”
“錦小姐你賣我房子的時候可沒說有這些事,你趕緊過來……你幹什麼,放開……”
那邊吵吵鬧鬧,初箏翻身坐起來,煩躁的踢一腳桌子腿,開車過去。
還沒到那一層,就聽見肖母的大嗓門。
“憑什麼收房子,這房子我住得好好的,你說收就收!這房子是我兒子未婚妻的,你們憑什麼收?”
“這房子是錦小姐賣給我的。”
“賣給你?她瘋了嗎?她怎麼可能會把房子賣給你,她賣了房子,她住哪兒?”肖母完全不信。
“這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肖母胡攪蠻纏,就是不認合同,更不相信初箏會把房子賣了。
買主正束手無策,一抬眼就看見初箏從電梯裡出來。
“錦小姐你可算來了!”
擋在門口的肖母也看見了,扯著大嗓門喊:“初箏,你還知道回來,這群人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說你把房子賣了。”
初箏從電梯那邊走過來,點頭:“嗯,我賣了。”
肖母張著嘴,忘了反應。
“請你和你兒子,立刻搬出去。”
“你……你憑什麼賣房子?!你和我兒子商量了嗎?”肖母反應過來,立即怒道:“你把房子賣了,我們住哪兒?”
初箏:“……”
你兒子算哪根蔥啊!
我賣房子還要跟他商量?
住在這裡,還住處優越感了?
誰給你們的臉啊!
“我的房子,我想賣就賣。”初箏語氣冷淡:“你們住哪兒關我何事。”
我又不是你們媽。
還得管你們吃喝拉撒。
肖母混不講理:“你憑什麼不管?你是我兒子女朋友,你現在把房子賣了,你什麼意思?要讓我們露宿街頭啊?”
正常情況,作為交往物件,應當是男方有房有車。
你這吃軟飯還吃得挺得意是吧?
就算我有錢,我也只想養我的好人卡!
初箏保持住大佬的逼格:“我和你兒子已經分手了,他沒告訴你?”
肖母明顯還不知道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