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快馬加鞭傳訊息,福禍不定救萬民(1 / 4)

小說:評書狄家將 作者:太玄嶽

狄泉在擊潰了張開部隊後,打掃戰場用了整整一天,接收鄆州附近的土地,派兵駐守,再派人調兵遣將,用了兩天。

這三天,他一直在思考著該如何面對如此多的敵人,但是在第四天,他就沒功夫來思考這問題了。

因為從東京城八百里加急的情報到了,他知道了宋徽宗要對黃河下手的事情。

按說“過街老鼠”張三和“青草蛇”李四這倆人四天是不可能從東京跑到山東的,累死他們兩個也做不到。

但是,狄泉早就料到了這一點,所以早就在幾個重要的地點之間建立了自己的驛站,偽裝成了酒店飯鋪,好方便接力傳遞資訊,就和朝廷的驛站是一個樣的。

畢竟,現在狄泉手底下沒有“神行太保”戴宗在,雖說許貫忠能請車馬神日行千里,但也不能讓他去幹送信的活吧,太過於大材小用了。

古時候的檔案傳輸靠得是驛站,一般每隔 20 裡有一個驛站,一旦需要傳遞的公文上註明“馬上飛遞”的字樣,就必須按規定以每天 300 裡的速度傳遞。如果遇到緊急情況,傳送的速度可達到每天 400 裡、600 裡、最快達到 800 裡。傳遞緊急檔案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這樣,雖然不是千里馬,但每匹馬都拼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八百里加急”專用來表示緊急情況下的資訊傳遞。

詩人岑參在《初過隴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詩中寫到“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流星。平明發咸陽,暮及隴山頭”。

按唐政府官方規定普通驛馬要求一天行 180 裡左右,最快的則要求日馳 600 裡,安祿山在范陽起兵叛亂,當時唐玄宗正在華清宮,兩地相隔三千里,六 天之內唐玄宗就知道了這一訊息,當時的傳遞速度就達到了每天 500 裡。

據《大唐六典》記載,最盛時全國有 1639 個驛站,專門從事驛務的人員共二萬多人,其中驛兵一萬七千人。郵驛分為陸驛、水驛、水路兼併三種,各驛站設有驛舍,配有驛馬、驛驢、驛船和驛田。

在各種驛裡服役的人,一般叫做“驛丁”、“驛夫”、“驛卒”、“驛隸”。從名稱來看,他們的身份比較低下。

陸路上的驛丁,也同樣受到煎熬,他們在烈日之下,在寒風凜冽的冬天,在傾盆大雨之中,都毫無例外地要身背文書袋,匆匆賓士在驛路上。

唐朝規定,驛丁抵驛,必須換馬更行,若不換馬則杖八十,唐律還規定,凡在驛途中耽誤行期,應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書晚到一天杖八十,兩天加倍,以此類推,最重的處徒罪二年,所以古代雖然沒有email,但是資訊傳遞速遞也不慢,就是這麼逼出來的。

可能有人會問,執行八百里加急這樣的重要任務,被敵人或強盜半道劫去了怎麼辦?”唐律規定假如耽誤的是緊急軍事文書,則罪加三等,因書信延誤而遭致戰事失敗則判處絞刑。

從這樣嚴厲的法律看,一般強盜不會去動這些重要檔案,免得招惹官方的拼命剿殺,而在交戰時,應早料到敵方或會打埋伏攔截情報,至少會多途徑多人攜帶文書以防萬一。

所謂八百里加急相當於後世的特急件,不同的級別馬匹也不同,在這當中不換馬,每到一站換一次,人的吃喝全在馬上,當級別達到八百里的時候,基本上是跑死馬的結果,往往將訊息送到目的地以後,送信人本身如果體質差一些的話,也會因為勞累過度而亡。

不過,由於狄泉力量不如朝廷,所以驛站沒有那麼多,先是東京情報站一路上到梁山,建立了有十個情報站,然後是在“鐵叫子”樂和前往了晉王田虎之處勸降“瓊矢鏃”仇瓊英之後,為了他方便傳信,在山東和河東上黨之間建立了數個情報站。

狄泉為了管理這兩天路線,也是派遣了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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