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安卉也將家當算明白了。
「爹!咱們家還是挺有錢的,足足有十八兩三錢銀子,還有三百多個銅板。」安卉拿銀戥子稱了半天,才好不容易將準確的數目算出來,「這些錢夠買下咱們住的這小院兒了嗎?」
「還不夠,先前我問過這一片的房價,整個的院子差不多得五六十兩,咱們這個算一半,再算上房舍舊了點兒,他們又急要錢,估摸著二十兩銀子應該是要的。但咱們也不能完全不留錢防身呢。」
這些道理安卉還是明白的,畢竟這年頭沒有馬爹救她狗命了。
見閨女又愁上了,安父拍了拍她的腦殼:「淡定點兒,還有半年光景呢,說不準過幾天那個錢胖子又出了啥事兒,再送一包錢來,那就什麼問題都解決了。」
安卉:……
那倒是,錢胖子託管家送來的一包錢就有足足五兩銀子。這真不算少了,畢竟就討了兩句模稜兩可的話,哪怕作為親閨女,她也不認為她爹那個大忽悠說的話,能夠稱得上字字珠璣。
所以,為了不讓他們父女倆流落街頭,只能獻祭錢胖子了。
……
大概是安家父女倆的誠意太夠了,沒過幾日,就有新訊息傳來了。
錢大富真的太慘了,照他所說,他只是看不慣同行在背後說他壞話,因此才花錢僱了人跑去教訓了對方,原話是「給他一點兒教訓,讓他知道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
雖然這個行為也是不對的,但這不就是嘴強王者嗎?嘴炮只是道德問題,造成如今這個後果確實是有點兒悽慘了。
安家父女倆倒是信了錢胖子的話,但他倆都是從邏輯上認可這話的,實際上並未任何證據證明錢胖子說的話是真實的。
而縣太爺肯定不能這麼幹,因此經過了一系列詳細的調查後,一個更接近於真相的說法傳了出來。
首先,錢胖子說的應該是真的,調查證明他跟那個同行之間確實是有過節的,但這個過節遠沒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在排除了僱兇殺人的可能性後,有沒有可能是小混混誤解了錢胖子的話,或者在威脅現場又發生了什麼意外的狀況。譬如說,那個同行回嘴了,或者乾脆就動手了,兩人從嘴炮上升到了械鬥,再之後事態就徹底失控了。
這裡頭還有個原因,小混混棒槌是個身高兩米的彪形大漢。
縣太爺無論如何也不相信,錢大富這個滿身肥膘的死胖子,能把棒槌殺人滅口並且毀屍滅跡。
不是縣太爺看不起錢胖子……
好吧,他就是看不起。
相較而言,棒槌失手殺人後又自行跑路,明顯更符合邏輯。
可這麼一來又出現了新的問題,這些更多的是調查推測出來的結果,並沒有實際的證據。最重要的是,如果那個同行真的死了,他的屍體呢?哦,被棒槌毀屍滅跡了?可再怎麼樣,現場總該留下一些證據吧?
比如說血跡?兇器?其他的犯罪痕跡?
要知道,那個小混混不是名字叫棒槌,這個是他的外號。從來只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叫錯的外號。那棒槌要是能把一個犯罪現場佈置得如此完美,他憑啥被人叫棒槌?
再就是,棒槌的父母也不幹,他們不服氣呢,鐵了心的認為這是錢大富用錢買通了縣衙門,誣陷他們兒子。
同樣不服氣的還有失蹤同行的家裡人,他們堅定的表示,既然錢大富都承認他僱兇去教訓同行,那誰能保證這裡頭的教訓到底是什麼標準呢?
反正人沒了,你說啥都行!
兩邊一起鬧騰開來,尤其是同行那邊,他們本身就是縣城裡的富戶,連縣太爺都不能強壓下去。
經過一番協調後,縣衙門再度派出衙役前往縣城各個角落,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