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大娘堂妹還沒被放出去,又有人前來報官了。
這次居然還是個熟人,就是姜奶奶的大女兒,姜三孃的親姑姑。
姜氏哭著說,她的大兒子在十年前被拍花子拐走,這些年來她想盡一切辦法找孩子,但一直沒有結果。前兩天她午夜夢回,卻夢到孩子當初也是被她大伯孃帶走的,也就是姜大婆娘,於是她來求縣太爺做主。
得了訊息的安父:……
他竟無言以對。
然而,姜氏都只是個開端,接下來不斷的有人過來報官,都是關於孩子丟失的事情。
像孩子丟失這種事兒,哪怕是在安父上輩子都是無法避免的,只能說在科技進步之後,找回孩子的希望將大大增加。可即便這樣,拐賣兒童的案子依舊無法徹底杜絕。
放在這個年代,那就更沒法子了。
縣太爺很快就派人分成兩撥來處理這些事兒。
第一撥,就是在他任期裡發生的孩子走失一事,也就是最近兩年內。超過兩年的,就去另外那撥登記。後者幾乎就是屬於記錄在案,但不會有人去查了。
而前者在記錄完畢後,又被細細的按照丟失時間再度分類,最近一兩個月失蹤的,由衙役們重點調查,確定丟孩子的具體地址和整個範圍。
洛江縣其實挺大的,不算縣城,周邊的各個鎮子就有不下十個。而鎮子周邊又有大小莊子村子,很多地方還是地廣人稀的,更兼洛江縣既有交通要道的洛江,又有綿延不絕的煤山山脈,這既給了拍花子拐走孩子的空間,還方便了他們跑路。
原先沒統計時,縣太爺還沒有直觀的感受,等一統計才發現,光是在他任期裡,就有不下五十個孩子失蹤。
要知道,這年頭並不是人人都會想到報官的,在很多老百姓看來,報官是最後的手段,他們天然的懼怕官衙門,不到萬不得已都不會過來。
也就是說,真實發生的案子只有可能比起五十人這個數目,只多不少。
再有,來報案的幾乎都是丟了男童。
安父也被要求參與其中,儘管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能幫上什麼忙。但縣太爺包了他的食宿,考慮到最近也沒啥生意,最重要的當然是他惹不起縣太爺,他只能捏著鼻子認了,選擇待在縣衙裡出公差。
不過這麼一來,倒是方便了他檢視那些調查卷宗。
初時,安父以為丟的幾乎都是男童,會不會是涉及到一些玄學邪靈的案子。在古代的不少朝代裡,都推崇童子,甚至還出現過造橋鋪路時出了什麼意外,會選擇用童子鎮壓。
可以肯定的是,這些被拐的男童絕對不會有什麼好結果,像安父上輩子,興許還有生不出兒子的想要收養一個,又因為無法透過正規渠道來收養,選擇買一個孩子。
但擱在眼下是絕對不可能的。
沒兒子會納妾生,沒錢納妾也可以典妾,實在不行還能從族中過繼一個,最最差那也是讓侄子養老送終的。收養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人當兒子,這幾乎是不存在的。
絕大多數的孩子都是被賣去當簽了死契的奴僕,慘一些的就是用於可怕的祭祀、鎮壓等等。
所以他猜測,會不會周圍有一個團夥,專門拐賣了男童,用作於血型祭祀。
結果,在聽到了他的猜測之後,縣太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著他,半晌才說:「你這是跟錢大富混多了吧?他除了在賺錢上動腦子外,旁的時候傻得可以。」
安父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