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海州左騎軍軍情司衙門。
寬敞的庭院內,蟲鳴鳥叫,微風拂面,一片祥和寧靜的景象。
數十名軍法官排著整齊的佇列,正一個個愁眉苦臉,與這優美的環境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軍法司司長鄭忠坐在院子的臺階上,神情嚴肅。
“我左騎軍軍法第五條是什麼?”
鄭忠望著站在自己面前的一名軍法官,開口詢問。
“軍法第五條:臨陣退縮者,斬!”
鄭忠繼續問道:“那第六條呢?”
“軍法第六條:聞鼓不進者,斬!”
鄭忠看了這軍法官幾眼,提醒道:“那第七條呢?”
“第七條,嗯,第七條......”
“回去,謄抄三十遍。”
“是。”
這軍法官灰溜溜的走了。
“下一個!”
這名軍法官退下去了,排在他後邊的一名軍法官邁步上前。
“司長大人,軍法第七條是,軍中械鬥者......”
鄭忠瞪了一眼這軍法官道:“我沒問你這一條,你搶答個屁啊!”
“你說說,我們軍法第十八條是什麼?”
“啊?”
這軍法官聽到這話後,頓時變成了苦瓜臉。
“第十八,第十八條是......”
看這軍法官支支吾吾半天沒答上來,鄭忠頓時板起了臉。
“會就會,不會就不會,別他孃的耽誤我的時間。”
“司長大人,這一條我沒記住。”
“哼,我就知道你小子偷懶了!”
“我可告訴你,你們是執行軍法的,你們都不清楚軍法,那豈不是瞎搞嗎?!”
“回去,將軍法所有條款謄抄五十遍,明日老子還抽問你!”
“你要是再答不上來,還當什麼軍法官,直接回去抱孩子得了!”
“是!”
這軍法官擦了擦額頭的冷汗,忙退下去了。
“下一個!”
又一名軍法官懷著忐忑的心情站在了鄭忠的跟前。
鄭忠問:“你說說,要是有我軍中將士當街調戲女子,該當如何處置?”
“回司長大人的話,依照我左騎軍軍法,當打三十軍棍,遊街示眾,革職,驅逐出兵營!”
“恩。”
鄭忠微微點頭後又問:“軍中有人賭錢呢?”
“凡是參與者,一律三十軍棍,關禁閉十日,下不為例!”
“倘若再犯,革除職務,逐出兵營!”
鄭忠看了看花名冊,開口問道:“你叫什麼?”
“羅樹林!”
“很好!”
鄭忠對軍法官羅樹林道:“明日開始,你就不用每日來參加抽問了,一月一次即可!”
“是!”
“下去吧。”
鄭忠擺了擺手,軍法官羅樹林松了一口氣,忙告退了。
鄭忠自從當日被蕭正明告了一狀後,不僅僅被打了軍官,還免了他水字營校尉一職,僅僅保留軍法司司長一職。
稀裡糊塗的丟了官,還丟了這麼大的臉,這讓他的心裡憋屈啊。
可是人家告狀的有理有據,他只能自認倒黴。
所以回來後,他當即著手對軍法司內部進行了一番大力的整頓。
僅僅幾日的時間,就有三十多名軍法官因為各種原因被革職了。
與此同時,他自己晝夜背誦軍法外,還要求手底下的人必須倒背如流,他親自抽問。
這一下可是搞慘了軍法司的這些人。
他們以往依仗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