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夠狠嗎?這還敢死要錢?北原秀次挑了挑眉,心中又開始隱隱不快了,火氣上湧直接笑道:“我沒錢,不接受調解。不過,警官,我能知道他們傷得怎麼樣嗎?”
那女警也沒隱瞞,這種治安案件涉事人是有知情權的,坦言並規勸道:“目前來看六人一級輕傷,三人二級輕傷,四人輕微傷——輕傷屬於自訴案件,如果北原同學不接受調解,對方是可以起訴你故意傷害罪的,那樣事態便擴大化了。如果對方勝訴,你不但依然要賠償,最少也是緩刑,請仔細考慮清楚。”
北原秀次默默點頭,這和他預計差不了太多。法律上鑑定傷殘並不是看淌了多少血看起來多嚇人,又或者是打得多疼,而是看是否對身體造成了永久性的損傷障礙,像是頭破血流、普通腦震盪之類的,算是一級輕傷,鼻骨被打成了粉碎性骨折也不過是二級輕傷……
可惜原主已經年滿十六週歲了,要是十四周歲以下就好了。像今天這種事按rb的《少年法》規定,十四歲以下就算把太田建業全家都活活打死了八成也是屁事沒事,搞不好連正兒八經的牢都不用坐(前途毀了另說),但這十六歲以上就不行了,要負完全民事責任和大部份刑事責任,只是不滿十八歲萬一打死了人,不能判死刑且從寬量刑而已——本來rb就很少判死刑的,判了基本也能拖到改刑,這優待有和沒有一樣。
當然,要是不滿十四周歲估計警察就不是和他說話了,而是直接找監護人的麻煩。進來那女警便詢問他要不要請監護人馬上趕來,後來發現他是鳥取縣人,離這兒太遠,加上當時情況不明,這才把叫家長的事先丟在了一邊。
北原秀次思考片刻後,低著頭說道:“我要申請法律援助,起訴太田建業擅闖民宅。”
大家開始扯皮吧!扯皮期間咱們再慢慢算帳——他低著頭是免得露出了眼中的怒火,對方明顯是些滾刀肉,看警察插手進來膽子又肥了,擺明了要耍無賴噁心他。
混混本來就是臭狗屎,真的是踩一腳就能噁心三年。
那女警輕輕點了點頭,溫聲道:“我會幫你申請的,不過政府分配的律師多半剛從業,水平並不好。依目前這種情況,我建議你還是讓親人或老師出面找個好點的律師,儘量把官司打贏,免得在檔案裡留下汙點……你父母都在鳥取縣,一時無法趕來,需要我幫你聯絡學校的老師嗎?”
太田家的人在這一片名聲極差,算是治安所的常客了,是些什麼人渣這女警知道的一清二楚,而北原秀次是個俊秀少年,這兩相一對比,別看北原秀次打傷了一地人,其實她心裡對北原秀次反而是同情的,但法律就是法律,現在躺在醫院鑑定傷情的畢竟是太田那夥人——十多個成年人衝去找一個少年人的麻煩,九成九是太田家那邊有問題,但警察維護的是治安,根本不管對錯。
要分對錯請去法庭,她能做的也就只有這麼多了,儘量勸著雙方調解。真打官司她並不看好北原秀次,他就算自衛那也是妥妥的防衛過度了,確實涉嫌故意傷害——按調查報告來看,北原秀次追出了四層樓外加十多米,在另一方涉事人已經有逃走意圖且失去反抗能力後依舊暴打不休,已經遠遠超出了正當防衛的範疇。
北原秀次看了這女警一眼,心中有些領情,這位已經替他考慮得很周到了,還顧忌到了他的前途沒有直接把事情往學校一捅,而是耐心詢問他的意見,人真的很不錯。
他不想通知學校,鬼知道學校那邊是什麼反應,萬一把他定性成垃圾學生怎麼辦?不准他進特進科小灶班了怎麼辦?
但他也不想通知原主的父母,感覺不太好面對他們,平時也就只是偶爾發一下郵件表示一下原主還好不用擔心,真沒想好該怎麼處理這段複雜的關係。
他一時遲疑不決了,他從內到外都是標準的外鄉客,處理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