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
花鈴忽的抬頭看去,見了他便展顏,放下筆要過去,剛起身就被葛嬤嬤撈了回去,肅色,“姑娘,您的腳傷還沒好,不許亂跑。”
“那我等來寶哥哥過來。”
沈來寶到了涼亭就俯身要看她的腳,被葛嬤嬤兇巴巴的給瞪住了。良久才反應過來,哦……姑娘家的腳不能亂看的,就算是小姑娘都不行。
想來花家沒讓他娶花鈴,已經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小花,你的腳好了嗎?”
“快好了,過兩天就能跑能跳了。”
葛嬤嬤板著臉道,“是三天。”
花鈴更正,“對,三天,不過我覺得明天就能跑了。”
葛嬤嬤揉了揉眉心,祖宗誒。
沈來寶笑了笑,天然腹黑小白兔。他坐上石凳,看了一眼她看的書,字密密麻麻的,不知道說的是什麼,“小花,你去學堂了嗎?”
“去啦,去的是墨香書院。我還記得去年你爹要送你去,結果到了門口,你抱著沈伯伯的腿不放,哭得可慘了,死活不肯去,沈伯伯只好帶你回來了。”
哪怕那不是自己,沈來寶還是紅了臉。他既然不能肯定原主會不會回來,那也得考慮以後,那必然要學習這裡的文字。以沈家的財力和對他的寵愛來說,要請教書先生而不去書院並不難,可是那樣的話,日後他就少了一個東西——
人脈。
無論在哪個時代,人脈是必不可少的。他或許還要繼承沈家家業,那就必須需要這些。
昔日同窗無疑是非常好的人脈資源。
說不定還能在那結交志趣相投的好友,想來也是心動。
花鈴雖好,可等她長大了,以這個世界對男女的制約來說,他們也不能一直這麼親近,想來也是可惜。
“來寶哥哥你在想什麼?”
沈來寶回神,笑道,“我在想我去書院的事,好了,我得去找我爹商量商量了,你繼續看書吧,腳要是不舒服,就早點回房。”
花鈴點點頭,看著他似有些沉穩的背影,再次覺得,隔壁沈家哥哥真的不一樣了。
沈來寶從花家出來,突然聽見背後有人喊他,他轉身看去,頭上突然罩來一條麻袋,將他攔腰扛起,不知跑向什麼地方。
塵埃落定
那人力氣很大,把沈來寶扛在肩上跑了許久也不喘氣,可憐沈來寶剛吃飽,胃頂在他肩頭那,一顛一顛的差點沒把他顛吐。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那人總算是停了下來,幾乎是將他摔下。
沈來寶被摔得一陣暈乎,袋子忽然溼了,有水滲入,耳邊水聲嘩啦,他頓了頓,又要溺死他?
“阿福,我知道是你。”
外面沉默片刻,便有手扒開袋子,沈來寶剛伸出腦袋,就見阿福一手握了塊石頭往袋子裡放。
沈來寶打量了一眼四下,身坐河岸,河水尚淺,不過沒入膝頭,可後面卻是湍流,看不見底。他看著阿福將一塊塊石頭往裡放,便挪了挪位置。
阿福頓住,見他瞧自己,瞪眼道,“你再看,我就用石頭敲你腦袋,縮回身去。”
“你不敢,你要是砸死我,那就必然不是自殺,沈老爹肯定會追究,那你的處境就危險了。所以先把我溺死在麻袋裡,再把我拖出來,讓我順流而下。這樣一來,我身上沒傷痕,又曾經失足溺水過,這次人們也會覺得就是我又犯傻了。”
阿福不斷抓著石頭往裡放的手一抖,睜大了眼看他。
沈來寶擰了擰溼漉漉的袖子,笑道,“不要怕,既然你敢給你主子戴綠帽子,那就要想好後果。偷了人家的妾侍又不用擔責,世上哪裡有這麼便宜的事。”
阿福怒得伸手就要掐他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