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念看兩人一眼,驕傲地揚起下巴,“我哥做飯可好吃了,你們以後有福了。”
溫斯羽唇角上揚些許,夾了塊炸酥肉到溫念碗裡,“你還在長身體,多吃點。”
“嗯。”
溫念咬了口酥肉,香香脆脆的,好吃極了。
林子霄吃得很滿足,一碗根本不夠,又去廚房煮了麵條,最後足足吃了三碗。
時間還早,周予初提議他和林子霄再去附近找找物資,溫斯羽點頭答應,又建議道,“山上的野味也可以,抓兩隻野兔或者野雞之類的。”
林子霄聽到野味就有些饞,之前他們也獵到過野兔,只是不太會做,吃到嘴裡又腥又柴,後來就放棄打獵了。
“溫哥,我保證獵到野兔,晚上你做麻辣兔肉好不好?”
溫斯羽瞧了眼他嘴饞的模樣,笑道,“改天做吧,我們已經吃了兩天麻辣兔肉了,今晚換換口味。”
林子霄滿眼羨慕,“也行,你的手藝做什麼都好吃。”
出了房門,周予初涼涼地睨著林子霄,“一頓飯,就把你徹底收買了?”
林子霄笑嘻嘻的,伸手搭在周予初的肩膀,“你放心,周哥,你在我心裡還是第二位,至於第一呢,是美食。”
周予初嫌棄地將他礙事的胳膊推開,“行了,快去打你的野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