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郡的商隊,給了錢將他塞進去,沒幾天這人就離開了南陵郡。
這事兒,楊冬燕壓根就沒跟窩頭提。沒那個必要,說了平白影響心情,倒是跟方氏提了一嘴,言語之間頗有些瞧不起。
並非瞧不起陶文,那人都已經這般了,確實沒啥好瞧不起瞧得起了,她說的是陶文的兩個好友。
“我是真不知道他們連打聽都不成,就算明知道他活不成了,倒是幫著收個屍呢!都是有爹孃的,人家爹孃眼巴巴的守在家裡等著孩子歸來,既是一起來的,哪怕幫忙帶個話也比不知死活要好吧?”
這話,方氏就特別贊同,她自個兒就是當孃的,哪怕孩子真犯了大錯,那按照律法處罰是應當的,可就算是大理寺好了,也沒說不讓人收屍呢。問也不問一聲就這麼離開了,還是在這種離家千里之外的地方,仔細想想確實有些薄涼。
主要是當初一同來南陵郡的人裡頭,本身就是分為兩撥的。窩頭跟閔同進士最熟,畢竟認識了那麼多年了,另外兩個省學的同窗也是認識的,只是沒太多的交情。至於陶文和他的兩個好友,那根本就不是省學的學子,他們是另外一撥,僅僅只是同行而已。
再說了,陶文坑的是窩頭,站在魏家的立場上,沒落井下石就算是不錯了,還指望他們幫著打聽?
你在想屁吃!
楊冬燕可不認為自己有錯,甚至她還覺得自己特別善良寬容,你看人家求上門來,她不就是幫了一把?儘管確實是順手為之的,但還能指望她做什麼?盡心盡力的為那傻貨打點?他配嗎?
方氏如今已經進化了成了一枚應聲蟲,聞言就不停的點頭再點頭:“對對,老太太您說得對。”
“你除了應聲還會幹啥?”
“那我回頭跟窩頭提一嘴?讓他少跟那倆人來往,太薄涼了。”
楊冬燕翻了個大白眼:“人還會不會來南陵郡都不知道呢,只有第一次透過鄉試是必須來南陵郡考會試的,下一次就不用那麼麻煩了。搞不好人家回鄉以後就謀到了學官的差遣,舉人當學官還是挺容易的。”
“對對,老太太您說的太對了,太有道理了,那個啥……啥啥一席話勝讀一百年書!”方氏大聲逼逼。
楊冬燕斜眼看著她。
方氏啊,她變了,她徹底變了。
曾幾何時,方氏在楊冬燕跟前可牛氣了,將惡媳婦之名傳遍了整個礁磬村。楊冬燕記得清清楚楚,她剛借屍還魂的那陣子,躲在後山裡吃西瓜,就被方氏逮了個正著。
那時,方氏猶如一個替天行道的正義之士,而她卻如同犯了錯誤的小娃娃,就這樣被逮回了家中。
一晃十年過去了……
“你真慫!”楊冬燕無比的嫌棄,見方氏一臉的不明所以,還特地補了一句,“你比豬崽娘還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