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稍微知道點訊息的,壓著聲音說道:“這你們就不知道了吧,咱們這天仙似的女知青,可不簡單,據說她爸是大走資派,家裡有錢得很,所以這嬌滴滴的女知青,就被放到咱們這窮不垃圾的地方接受教育改造,你們瞧瞧這女知青平時穿的衣服,花裡胡哨的,上面就說她沒受到深刻教育,準備讓她住牛棚裡的呢。”
“然後呢然後呢?”有人追問。
“然後就是你們看到,安子說要和這女知青結婚,就把這女知青接到他家去了,安子是貧農的成分,女知青和他結婚,那成分不也就變成貧農了嗎?”
“原來是這樣啊,不過安子長得好看,有本事,這女知青跟著安子不虧。”
村裡的女人們也不大講究,邊說話還邊往王思婉身上瞅,走過的王思婉哪怕沒聽到他們說什麼也知道是在說自己了。
她加快了腳步,匆匆穿過這一群女人,站到了楊靜和張巧巧面前。
“你們怎麼不過去看看?”王思婉偏著腦袋問道。
楊靜撇撇嘴,抖了抖身上的雞皮疙瘩,“我害怕。”
張巧巧也嫌惡的撇過頭,“確實有點嚇人”。
她都搞不懂這些鄉下人,怎麼殺個豬都要當文藝表演似的,還得圍著看,反正她是不敢看的。
正好那邊傳來了豬的慘叫聲,王思婉打了個哆嗦,也覺得很是血腥。
三人又往外走了走,楊靜伸手挽著王思婉的胳膊,仔細觀察著她的臉色,見她雙頰粉嫩,白裡透紅,小嘴粉嘟嘟的,心裡鬆了口氣。
“思婉,你們準備什麼時候結婚啊?”楊靜問道。
“明天春天,地裡的活忙完之後,正好請大家喝喜酒。”王思婉笑了笑,臉頰染上粉紅。
楊靜伸手捏了把她的小臉,“還臉紅呢?”
她是覺得思婉好玩,都快要結婚了,結果還害羞得要命,這可都住一棟房子裡了,她都能想象到每天思婉見到許安,臉紅的模樣,太好玩了。
村裡不講究,尤其是他們這種比較貧困的地方,更是不講究。要是在城裡,男女未婚就住在一起那是傷風敗俗。但思婉這情況不一樣,她和許安還沒結婚,身上的成分還沒變。所以還住知青點的話,公社裡不同意。
可村裡多餘的屋子也沒有,所以大家就預設思婉繼續住許安家裡,反正倆人也快結婚了,差幾個月的事,也沒啥。
村裡那有些窮的,看對眼了直接滾在一起的也不少,收拾收拾鋪蓋就跟人過了。
楊靜其實也叫王思婉回知青點的,但顧芳太鬧事了,說什麼也不肯和資產分子住一起,所以王思婉也就放棄了。
索性她在許安家住得更好,沒必要回去跟顧芳墨跡。
王思婉沒看到顧芳,就問道:“顧芳呢?”
張巧巧冷哼一聲,“忙著呢。”
這一看就是有事,王思婉看向楊靜,楊靜左右看看,小聲說道:“她現在追在大隊長兒子屁股後頭呢。”
“李長根?”王思婉詫異,張巧巧怎麼和李長根扯上了。
她擰眉想了想,好像書裡還真的有這回事,只不過這次張巧巧是踢到鐵板了,得吃點苦頭。
“對,就是李長根,張巧巧年紀大了,又回不了城,那就只能在咱們這找個男人,也不知道她抽了什麼瘋,就看上了李長根,不過李長根是大隊長兒子,這女人,還真的無利不起早。”楊靜諷刺的說道。
反正她跟顧芳就是翻臉了,現在顧芳做什麼,她都看不上眼,更何況顧芳做的事也確實沒臉沒皮的。
這邊還沒說完呢,那邊顧芳就起了動靜,極其不好的動靜。
“要不要臉了,搶人家物件?還城裡來的知青,我今天非得好好扒開你的臉皮。”張臘梅一把將顧芳的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