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拿出一點“誠意”,爭取和他籤一個時間很長的合同。
第二天晚上,安勇接到電話約他到小區裡面的某根路燈杆子下面見面。於是安勇帶好合同就下了樓。
那根路燈杆子的光芒並不是很亮,站在那裡只能勉強看清合同上的字,但就是這樣,那個人愣是拒絕了他找另外一個地方進行洽談的建議,用昏暗的路燈燈光看完了合同上的每一個字,在合同上龍飛鳳舞的簽下了一個名字。
安勇也登記了那個人的身份資訊,合同一式兩份,當即就收到了那人轉來的三個月房租,一切似乎都這麼順利,超出了他的預料。而這個晚上,但是這段時間以來他休息的一個晚上,這鋪子租出去了,瞭解了他一塊兒心病。
不過,過了大概有一個月,他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
“喂,您好?請問您家的鋪子要出租嗎?”
“什麼?呃,我家的鋪子……確實要出租。”他剛想說自己家的鋪子已經租出去了,但是轉念一想,安勇動了歪心思,畢竟在他的合同上只寫了出租店鋪一間,我把這兩個門面房隔開,那不就是兩間了嗎?
“我是看您這裡有兩間門面房都空著,所以想問問您要不要往外租。”
這聽的他也有點兒懵,兩間?就算那個男人用不了兩間門面也應該把它隔開,做一次二房東才是正常人的思維吧。再者說他不應該已經開始裝修房子了嗎畢竟這都過了一個月了做生意肯定是要重新裝修店面的吧……該不會是這傢伙有什麼門路,直接租下來做二房東賺差價了吧……
“那請問一下您現在在哪兒呢?我可以過去陪您看看我的這鋪子,如果滿意的話,說一下我們的這個合同上的一些內容就可以找機會籤合同。”
等安勇跑到他的那兩間門面房前的時候,一對年輕的夫婦已經等在那裡了,經過一番大概的交流就看得出來夫妻二人有些心動了,但兩個人依舊決定在商量兩天,畢竟這可不是什麼小事。安勇也表示如果考慮好了可以隨時來找自己。
送走了這對夫妻,安勇就開始翻電話的通訊記錄,他想找找那個租他房子的男人,問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但是他翻遍了這一個多月的通話記錄,都沒有找到那個男人的號碼,反倒是多了一個來自於一個月以前的未知號碼,點進去之後發現歸屬地也是未知的。
他又回去按合同上的電話給那個男人打過去,聽到的卻是您撥打的電話不在服務區。
不在服務區?什麼情況,這傢伙到底想幹什麼?安勇甚至想到這個男人和這對夫妻不會是一夥兒的吧?他等著看自己一房兩租之後再拿著合同回來索要賠償。但無論如何,他這會兒確確實實是聯絡不到那個男人了。
那對夫妻倒是第二天就給了他答覆,那就是不租!原來他們在前一天晚上十點多的時候接到了一個陌生號碼打來的電話,電話那頭是一個聲音非常沙啞且冰冷的男人,告訴他們自己已經把這兩間鋪子租下來了。如果房東再租給他們的話,那就是一房多租,可能會觸犯合同詐騙罪。總之就是一番交談後,兩個人放棄了租房。
這就搞得他很不愉快了,不過他突然意識到了一個問題,那個男人怎麼會有這對夫妻的電話號碼?一切都透著一股詭異感。
但他還是想聯絡到那個男人問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