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我去兜風,他就和個英雄似的,載著她飛馳在河道邊。
這個事實讓他覺得不爽之外,還有些恐懼。
待她回屋,他起身,站在門口,原本英挺的眉眼處浮現一層戾氣,隨即彎了彎嘴角,笑容有些嘲諷:“你躲著我是麼?”
她本能地搖頭。
他上前一步:“你怕我?”
她後退,還是搖頭。
“過來。”他怒喝,“不許再退後!”
她一愣,轉身就逃,他人高馬大,長臂長腿,幾步就追上去,拉住她,利落地扛上肩膀,帶回屋內。
她恐懼地喊,喊聲令他心煩意亂,匆匆丟她在床上,正想著說什麼,她已經一腳踢過來踹在他小腹,他悶痛,本能地俯身,她趁機要逃,他眼眸浮現薄怒,伸手扯住她的衣服,把她拽回來,整個人撲上去,按壓住她,兇狠地逼視她:“你竟然躲我,沒良心的小混蛋!我對你的好都忘記了?!對別人都笑嘻嘻的,憑什麼只對我擺臉色?!我是你的誰,你都忘記了?!”他說著低頭,重重的吞沒了她的唇,和她激烈到抵死地吻了起來。
……
血氣方剛的年齡,不懂情愛的年齡,自尊心驕傲得一塌糊塗的年齡,季赭的愛情體現在“不可抑制的佔有慾”上,一次一次的“錯誤表達”,一次次的“傷害”,讓兩人漸行漸遠。
他覺得算了,該放棄了,既然她那麼討厭他。
他徹底融入了那個不好的圈子,和一些不好的人稱兄道弟,汽車修理廠的工作也不去了,不務正業,開始另闢蹊徑地找錢途。
他剃了光頭,在頭皮和胸膛上紋身,牽了一條惡犬,在村裡耀武揚威,成為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的物件,他看見他們那麼怕他,莫名有了滿足感,笑得猖狂。
直到她看他的眼神徹底變成冷漠,他收斂了笑容,背過身,牽著狗走了,連家也不回了。
不久後,他去了n市,憑藉自己的本事和手段成了n市東區的老大,掌管兩個地下錢莊,金錢源源不斷滾來,他看著自己賬戶的零越來越多,沉默了許久,做出了一個決定。
他託哥們的女友在n市最大的shopping mall買了一堆女人喜歡的名品,他連夜開車回h市,差點和迎面的貨車相撞,險些喪命,這麼玩命一樣的趕回去,只為了將這些好東西送給她。
他記得她以前很喜歡看明星雜誌,研究女明星的穿著打扮,包包鞋子,他知道她嘴上不說,心裡是喜歡這些東西的。
他加快車速,用最快的時間趕回h市,到她的大學城,打電話喊她下來,然後她下來了,看到滿車的禮物,不為所動,只是冰冷地問,你哪裡來的錢。
一句話戳中了他的痛處。
他不動聲色地轉移話題,拿起一個袋子,隨手拆開包裝,將裡面的黑白相間的小包遞給她,笑著說:“這個比你給我看的那本雜誌上的包漂亮吧?”
她接過,然後朝他扔過去,紅著眼睛說:“我不要你這樣的禮物,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做什麼,你已經變壞了,你賺的錢都是黑錢!”
“好,以後我不見你,你也不見我,我不會管你了。”他丟下這句話後上了車,飛馳回去。
既然已經不是個好人,就徹底變成壞人,他是這麼想的。
卻始終做不到。
那麼多年,他一直是季老大,卻沒有碰過毒也沒有碰過色,他有很多機會可以擁有很多型別的女人,妖豔,性感,清純,可愛……他都沒有碰過。
誰都不是她,誰都不能給他那個衝動,他對她們沒有感覺。
脾氣越來越壞,人越來越孤獨,養了兩條狗,三隻貓,沒事的時候喜歡待在自己的屋子裡喝啤酒,哼歌,偶爾出去看看月亮。
終於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