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倭人(1 / 2)

小說:南陳帝業小說 作者:擅長裝死

先述北國要事數條

周保定三年(563年)

一月。

周太保、軍中宿將侯莫陳崇,因與人言宇文護今年不利,將死,為人所告。

宇文護遣兵將入其府,逼殺之。

這是宇文護在向北周軍事高層釋放“不要和我作對”的訊號。

也是宇文護整理內部,準備伐齊的訊號。

二月。

北周頒《大律》十五篇,立刑罰二十五等。

此律頒行表面雖然只為修明法度,此時頒行,卻是為而後將要進行的軍事動員所先作的制度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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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東轉。

齊河清二年(563年)

一月。

齊帝高湛近臣內鬥不息,和士開依靠誣陷稍得優勢。

高湛於是罷總理政務的侍中高元海為兗州刺史,徵兗州刺史畢義雲還朝。

三月。

北齊查知北周異動。

高湛於是命司空斛律光率兵二萬於軹關築勳常城,又徵民夫沿周齊邊界築長城二百里,立營壘二十座,以備周人。

高湛又以前時國事昏亂,而今齊周或有戰端將起,於是用久在中樞,通達政務的趙彥深為尚書左僕射,以期清理朝政。

北齊國事日漸昏亂的趨勢,因為北周近來種種異動,而稍稍中止。

原本沉溺酒色,無法自拔的齊帝高湛亦為之稍稍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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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嘉四年(563年)三月。

本月。

中書監安成王陳頊,終於向三吳諸州郡頒行了耗費了他一年功夫,方才為朝中議定的新《職田法》。

《職田法》頒行之後,地方官長的諸種以苛捐雜稅獲取的額外收入便被職田所替代,百姓因之壓力大減。

與《職田法》頒行相應的,還有陳帝陳蒨在三吳的州、郡、縣試行官員考成,三年一遷轉的用官新政。

其考成之法以興修水利、修繕道路、充實民口、增加耕田、體恤民力等數條標準為主要考核內容,其結果被分為九等,優者升,劣者黜,規制嚴密。

於是高族子弟,往往不願入三吳為官,寒微之士以此多得任用。

陳蒨又遣將軍韓子高率軍出建康,駐晉陵,督三吳荒田屯墾之事。

又命其新募二軍,兼其舊軍,韓子高於是統兵近萬。

除此之外,本月的南國,還發生著另外一樁大事。

建康,臺城。

“鄙土小臣拜見聖天子。”

倭國使臣蘇我馬子跪伏在地。

他的漢語顯是初學,言語間夾雜著濃厚的倭國鄉音,略略聽來倒是頗有異域情調。

陳帝陳蒨饒有興致地打量著這個雖然已是一身江左士人打扮,身形卻頗為矮小的異邦來客。

這倭國使臣是本月隨平州運馬的駁船同來建康的,與之隨行的還有十數個武士,與數個文士。

據言這些倭國人此行的目的,是為了討還平州南部的土地。

陳蒨於是問道。

“使者可有姓名?”

蘇我馬子漢語水平還是太差,聽不明白陳蒨的問話,只好求助於身側的百濟人翻譯,待其明瞭終於答道。

“小臣蘇我馬子,家父蘇我稻目,乃是倭國相國。”

陳蒨聽了百濟翻譯的傳譯,又問。

“原來是倭國相國之子,朕聞爾等此來是為討還平州南土。平州,自我國土,與爾倭國何干?”

蘇我馬子聽罷渾身大汗,他在倭國雖為貴人,從平州西渡,入建康以來,盡見陳國之都邑繁榮,兵甲強盛,先時傲氣已然全無,只恭謹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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