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看到我當眾出醜!”
鄭婉失聲痛哭。
那一刻,她的驕傲,她的才情,她的好教養,就像那殘破的花枝,被人踩在腳下踐踏。
這皇宮,這京城,她都不想再待下去了。
在蜀地時,鄭婉從未喜歡過那裡。從她記事起,母親就一遍遍告訴她,她是屬於京城的,京城莊嚴華美,京城的親戚高貴非凡,京城裡的閨秀們夏天裡只穿滿繡的綃紗,蜀地流行的八幅湘裙,京城裡是沒人穿的。
鄭婉從小就知道,她和鄭家的孩子們不一樣,蜀地任何一家的姑娘都比不上她,她身上流淌著大周朝最高貴的血液,就連皇宮裡住的那家人,也不如她外家血統高貴。
可是現在,她想念蜀地,她比之前十幾年加起來,都要喜歡蜀地。
蜀地沒有人敢訓斥她,沒有人敢汙辱她,蜀地也沒有那些牆頭草的閨秀,沒有人對她指指點點,沒有華靜瑤,沒有三公主,沒有慶春,沒有強脫她鞋子的宮女。
詠恩郡主卻不想回去。
她和女兒不同,她對蜀地沒有絲毫留戀,她甚至是憎恨那個地方。
是的,她恨極了蜀地,恨極了那樁親事。
那樁親事裡有上不得檯面的鄭家,碌碌無為的丈夫鄭禮,自詡清流的公爹鄭千秋,還有窮酸寒瑟的親戚。
如今她好不容易才逃離了那裡,為什麼還要回去?
“傻孩子,如果回到蜀地,你何談未來?難道你想嫁給蜀地那些小門小戶,做個小官太太?